假「處男」醫學生騙上床!她爆血仍甜喊:是第1個 卻抓包劈腿崩潰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8月間聚餐後,邀女姓友人談心事,卻趁機欲硬上性侵未遂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裝處男騙走女大生第一次,被抓包後挨告,法官判賠3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醫學生阿敬(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小君(化名),進而交往,而交往期間阿敬騙對方自己是初戀、「處男」等語,讓小君誤墜情網,與他發生關係,還因此流血痛了一週。直到小君偶然得知親愛的男友劈腿,自己是第三者,崩潰輕生獲救後,氣得對阿敬提告,法官最後依法判阿敬須賠償小君30萬元。

小君指控,自己患有憂鬱症,平時有服用藥物控制,而他2018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就讀醫學院的阿敬,2人相談甚歡,便相約健身,並在結束後一起回到阿敬租屋處休息,沒想到卻被硬上得逞,她還因此疼痛、出血一週。

此時,阿敬還甜言蜜語對她說,自己從未交過女朋友,也是第一次發生性行為,且真心喜歡小君,希望她能當他女友,讓小君秒陷情網,欣然答應與他交往,還又發生了2次關係,。

孰料,2人交往半個月後,小君無意間從阿敬學弟口中得知,阿敬早已有女友,讓她當場崩潰,同年9月間還為此尋短獲救,最後憤而對阿敬提告性侵。不過,檢方認為,2人第一次發生關係後,雖是遭硬上,但小君事後還傳訊,「你是第一個,但神奇的是我在你身邊覺得有安全感」,難以認定小君是在被違反意願之下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小君再提民事訴訟,表示自己若知道阿敬有女友,斷然不會與對方交往,還發生關係,但阿敬卻欺騙她,並使用違反善良風俗的方式損害她的自由權、貞操權、身體權,因此向阿敬求償40萬元。

對此,阿敬辯稱,他有女友的事,並不影響小君是否與他發生關係的意願,且他也沒有法定義務告知自己的交友狀況,不過他也坦承自己對小君確實有所隱瞞,但並未加以說明。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小君情竇初開,在傳統道德觀念及倫常下,阿敬是否有女友,是小君決定是否與他發生關係及交往的重要資訊,但阿敬卻刻意隱瞞,導致小君誤墜情網,且還用詐術讓小君跟他發生關係,明顯妨害了小君的自由權及貞操權,因此判阿敬須賠償小君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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