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10萬換偷吃! 「洪荒之力法官」金句連發:監獄關不住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曾獲得司法院辦案成績優良法官榮譽的52歲詹姓法官,近日被爆出判決爭議。黃姓女子不滿侯姓小三破壞她的婚姻,提告求償50萬元,但由於通姦已經除罪化,詹姓法官引用大法官黃昭元在釋字第791號解釋提出的協同意見書內容,稱感情世界「關得住人,但關不住心」,最後僅判賠10萬元,明顯略低於法界的「行情價」。

▲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圖/ETtoday資料照)

黃女在判決書中提到,何姓丈夫2018年8、9月間時常在外過夜,向朋友打聽才知道有外遇,雙方當面對質,丈夫也坦承與侯女有過多次性行為,況且從兩人的LINE對話內容可知,小三早就知道男方已婚,雖然掌握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們有婚外性行為,但光是同宿一室、摟抱、親吻等親暱行為,就已經違反配偶應負的誠實義務,破壞她的婚姻生活,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然而,詹姓法官認為,黃女與丈夫的婚姻關係目前仍存續中,考量到大法官黃昭元在釋字第791號解釋提出的協同意見書內容,「感情的世界多屬個人道德、倫理的自主範疇,就連父母、 親人也難以干預或勉強,更遑論國家法律。在兩人世界中,能夠攜手同行,白頭偕老,固屬美事。然如因各種因素致難以繼續同行,縱令動用刑法伺候,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可見如果只是單純請求賠償,而沒有好好修補本來的關係,似乎也於事無補,加上求償非財產上的損害50萬元稍嫌過高,最後裁定侯女應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

台北地院「洪荒之力法官」的判決書掀起法界人士討論。(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詹姓法官寫出僅判賠10萬元的理由。(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下同)

判決結果出爐後,由於賠償金額低於行情價,一度掀起法界人士熱議。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詹姓法官曾擔任新北、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也當過高等法院法官,還曾經獲得司法院辦案成績優良法官的殊榮,但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因為判決書用語引起爭議,8年前還曾因為弄錯法條受到記警告的處分。

而其中最受法界人士轉傳的,是2016年11月30日的一份民事判決書。該案內容主要著重於國防部拆屋還地的爭議,沒想到詹姓法官竟然在判決書最後留下這樣一段話,「本案事證太多,兩造其餘主張與攻擊防禦方法,經窮盡洪荒之力審酌,尚無法改變上述認定,乃不一一審酌」,讓部分法界人士看完超傻眼。

▼使用了「洪荒之力」的判決文。

台北地院「洪荒之力法官」的判決書掀起法界人士討論。(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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