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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火鍋現金、金融卡留店內 枋警求助郵局線上客服迅速找上失主 

▲屏東縣枋寮警分局員警通知陳姓失主領回現金等遺失物,讓他感激不已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枋寮警分局員警通知陳姓失主領回現金等遺失物,讓他感激不已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陳姓縣民,到台一線一家火鍋店用餐後,將郵局金融卡及兩本存摺及2萬9000多元現金留在店內,店家報警,警方根據金融卡號,拜託郵局客服人員連絡上陳姓失主,讓心急如焚的他放下心頭大石,趕到派出所領回,對店家拾金不昧及員警的積極主動熱心協助,一再感謝。

枋寮警分局建興派出所警員吳偉強、簡重羽日前擔服晚間巡邏勤務,於途中遇店家稱於店內發現客人遺落的物品,經警方到場檢視後,發現店家於店內拾獲存摺兩本、現金新臺幣2萬9000餘元、金融卡一張。

警方根據金融卡號拜託郵局客服電話聯繫上金融卡持有人,請其代為通知失主至派出所內領回失物。陳姓失主接到通知,匆匆趕到派出所,經警方確認無誤,立即將財務歸還給他。

陳姓縣民說,他於晚間在台1線旁店家用餐後返家,回家後才驚覺財物遺失,在家中遍尋未著,心裡很著急,隨即接到郵局通知遺失物品已被警方尋獲,心裡很高興,馬上趕到派出所領回,大讚店家拾金不昧,並感謝警方透過專業及平日於轄區商家宣導,在短短1小時內就讓他領回失物。

分局分局長黃國源肯定建興所員警,發揮同理心,以失主角度上立即積極找到失主,物歸原主,值得員警學習,並呼籲民眾若是有類似情事,都能就近至派出所請警方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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