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黑細肩帶洋裝傳播妹一見鍾情 廚師男約砲不成竟在KTV硬上

▲▼暴力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廚師對傳播妹一見鍾情,約砲不成竟硬上。(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擔任廚師的林姓男子到KTV消費,對傳播妹小瑄(化名)一見鍾情,多次私下邀約性交易卻遭嚴詞拒絕。林男竟再找小瑄到KTV坐檯,強扯她洋裝內褲,性侵得逞,事後竟嗆說「不然我娶她當老婆」、「我包6萬紅包給她」等。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林男尚有悔意等,減刑8月,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2017年8月底1人到北區口香糖KTV消費,並找來傳播妹小瑄坐檯陪酒。林男對她一見鍾情,兩人互加LINE後,林男就私下約她要性交易,但小瑄以「不在我工作範圍內」拒絕,之後就不理會他傳的訊息。

同年9月下旬,林男再度到該KTV,並指定要小瑄坐檯,小瑄得知後因為當天生意很差,只好勉強赴約。豈知,林男在進包廂後約10分鐘,就將包廂門上鎖,並強脫小瑄的黑色細肩帶洋裝,導致背後扣環壞掉,並脫掉她內褲不戴套性侵得逞。

小瑄擔心向KTV人員說出實情,會遭遇不測,走出去過程都強顏歡笑,並對於店經理問她洋裝的事情,她也微笑帶過。其經紀人開車載小瑄離開後,發現她臉色黯沉,追問下,她才說出實情,隨即在經紀人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報警。

經紀人當下要透過KTV打電話質問林男,他先否認,之後又卻反嗆說「不然我娶她當老婆」、「我包6萬元紅包給她」等。

林男在一審時否認性侵,改辯稱是你情我願,一審法官認為,小瑄在認識後就對林男的LINE訊息「不讀不回」,哪來的「有感情」、「兩情相悅」,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10月;林男上訴二審,表達願意賠償,但小瑄拒絕。法官認為林男並非無悔意,減刑為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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