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修法明拚三讀 建置資訊系統防狼師、惡保母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近來虐童、狼師事件頻傳,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28日表示,感謝國民黨立委、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徐志榮積極協調以及各黨團支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將列入29日院會的第一案,盼在兒童節前三讀通過,建立兒童遠離受虐、平安健康成長的環境。

立法院民進黨團28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鑑於近年兒童受虐案件、狼師事件頻傳,各界期盼完善相關法制來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本會期開始,民進黨團與行政院即積極著手推動多項兒童保護立法,以建立兒少保護安全網,讓兒童遠離受虐。

民進黨團指出,此次修法有六大重點,內容包括:一、建立兒童死因調查機制,防堵虐兒再發生,降低兒童死亡率;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定期公布分析結果,希望從死亡原因勾稽虐兒因子,防堵虐兒問題。

、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保障兒少人身安全。為使司法及早介入調查程序防範憾事發生,當兒少之訪視顯有困難或行方不明,涉有犯罪嫌疑者,司法警察機關得報請檢察機關處理;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兒少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應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報請檢察機關處理。

三、強化不適任人員(如:狼師、惡保母)資訊系統建置及勾稽整合各單位資料,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體系任職。分別規範兒少福利機構、課後照顧班及中心之負責人、工作人員之消極資格要件,並增列聘僱工作人員前未主動查證之罰則。

四、要求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但其設置及管理查閱等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五、高風險之6歲以下兒童給予特別保護。增加6歲以下兒童未辦出生登記、預防接種或有其他不利處境時為應視為高風險應通報範圍。

六、通報人身份保密,鼓勵關懷鄰家。明定通報人之身分資料保密之規定,以免通報人擔心身分暴露導致怯於通報。

管碧玲表示,兒虐事件令人不捨,修法的腳步雖然無法及時彌補之前的傷害,卻能防止事件再度發生。除了修法之外,也會要求行政院積極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及「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路」,藉由投入人力與經費用,來預防與提供整合服務。管碧玲強調,高風險家庭更需要社會的支持,民眾「多一分雞婆、多一分關心」,孩子「就能少一分傷亡,多一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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