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哭鬧打成腦重創 狠心保母還是女嬰的「嬸婆」

▲宜蘭林姓保母受託照顧3個月大女嬰後,不耐女嬰哭鬧,多次毆打女嬰頭部,致女嬰腦重創,保母因犯傷害致人重傷罪,且否認犯行,被宜蘭地院判判5年徒刑。(圖/記者游芳男攝)

▲宜蘭林姓保母受託照顧3個月大女嬰後,不耐女嬰哭鬧,多次毆打女嬰頭部,致女嬰腦重創,保母因犯傷害致人重傷罪,且否認犯行,被宜蘭地院判判5年徒刑。(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保母受託照顧3個月大女嬰後,不料保母竟因平日工作太累,不耐女嬰哭鬧,多次毆打女嬰頭部,導致女嬰頭部重創,罹患「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受虐性腦傷,並產生癲癇及智力、記憶嚴重受損的重傷害,女嬰父母提告,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保母5年刑期。

宜蘭冬山鄉的一對夫妻生下女嬰,懷孕時,女嬰母親的44歲林姓嬸嬸,因從事保母工作,當時林女便表示,女嬰出生後可幫忙照顧,夫妻倆就從女兒3個月大開始,以每個月1萬元薪酬,委託林女照顧,每日早上9時帶至林女住處,傍晚5時,再將女嬰接回。

2016年1月28日傍晚6時許,夫妻把女嬰接回家後準備餵食晚餐,卻發現女嬰雙手抽搐、雙眼微開、全身癱軟,緊急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搶救,隨後轉往台北榮總救治,雖經血塊清除及手術,但仍因受虐性腦傷(俗稱「嬰兒搖晃症候群」)合併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及顱骨骨折,致女嬰有癲癇及智力、記憶均嚴重受損的重傷害情形,領有重度肢體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至今仍在接受治療。

法院審理時,林女矢口否認有傷害女嬰犯行,辯稱案發當天她共照顧2名嬰兒,女嬰當時躺在床墊上,而當時兩名嬰兒都在哭,她正在安撫另名1歲多的幼童,不到1分鐘後,就發現女嬰躺在地板上。她說,雖女嬰有從床墊跌落木板,但她不清楚是否有撞倒頭部,不清楚女嬰頭部會有新舊傷。

另,法官也找來負責治療女嬰的台北榮總的神經外科陳姓醫師作證,他表示,一般抱小孩或是嬰兒床搖晃不會造成腦出血,須達虐兒程度才會,女嬰頭部新舊傷都有,其腦部受傷部位廣泛,表現與一般自然跌落造成的外傷不同,不是一般床上或沙發跌落造成。他還說,女嬰受創的情形,比羅東一家月子中心保母摀住嬰兒口鼻拍打的虐童情形所造成的腦傷更嚴重,其所遭受的虐待行為比那件更嚴重。

另外,法官也對林女進行測謊,被問到「妳有虐待毆打女嬰造成重傷害嗎?」及「女嬰是不是被妳動手毆打虐待而造成重傷害?」雖林女否認,但測謊結果呈現不實反應,認為林女所說只是卸責,並不實在。加上主治醫師判斷屬受虐性腦傷而非單純的從床上摔落,認定林女說法只是卸責,法官並認為女嬰在2016年1月28日前確有多次被林女傷害頭部。林女已犯傷害致重傷罪,且依兒少福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2分之1。

但法官審酌林女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本應秉持耐心細心照料簡姓女嬰,竟因情緒失控,無視簡姓女嬰只是未滿1歲亟需保護的嬰兒,竟恣意毆打女嬰頭部,造成女嬰腦部受創甚鉅,呈嚴重遲緩狀態之重傷害結果,對於女嬰一生造成永難以回復傷害,而林女對犯行始終否認,未能坦承錯誤,難認林女有誠懇反省自身錯誤及確實悔改犯後態度,依法判處5年徒刑,以資懲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