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草案沒公聽會 10水利會長齊轟開民主倒車

▲▼台東農田水利會。(圖/台東農田水利會提供)

▲台東農田水利會這次也加入連署陳情。(圖/台東農田水利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桃園農田水利會顧問陳昭南11日代表全國10個水利會前往農委會遞交陳情書,陳昭南表示,農委會8月22日公告的「農田水利法草案」,預計將全國各地的農田水利會併進農委會,但這項草案至今都沒有詢問過各會, 且恐有違憲問題,並傷害農民權益。

陳昭南遞送10個水利會會長連署的陳情書,包括瑠公、七星、北基、桃園、石門、苗栗、台中、南投、彰化和台東農田水利會,一致批評修法草率,完全沒有召開公聽會已徵詢各水利會幹部的實際經驗和意見,令人感到遺憾,草案中提到要將水利會成立100多年來的財產歸收國有,有違憲疑慮外,完全開了民主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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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書指出,照理農業用水水權應讓農民擁有,而不是給主管機關,但根據草案,改制後水利會原有的民主審議制度會被取消,如此一來和農民切身相關的農業用水水權,只能任由主管機關決定,根本是傷害農民權益。

陳情書表示,希望農委會應馬上撤下公告並廣徵各界意見,讓「農田水利法草案」能符合各界期待,並讓水利會未來能順暢運作。陳昭南表示,陳情內容都會雙掛號寄給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盼政府不要將「照顧農民」的權益淪為口號。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衍源對此回應,改制是因應氣候變遷、改善部分水利會運作困難等問題,立院已通過水利會改制,但在109年正式改制前,相關法案都還有充分討論的空間,也會持續跟水利會溝通,絕對沒有違憲疑慮。

農委會說明,目前農田水利會灌溉系統若被占用、違規使用、水質污染等情形,農田水利會並無公權力處置,若灌溉系統有水質污染案件,只能通報地方環保主管機關,未能有即時取締的權力,而此案賦予公權力後,能加強保護農民灌溉用水的水質。

農委會強調,未來農田水利會將納入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17個分署,共同辦理全國農田水利事務,各農田水利會既有人員繼續留任,並適用原來的人事管理法規及升遷制度,員工的權益有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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