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資互灌水「登記會員」 4大運協前理事長等5人緩起訴

▲▼「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為民眾登錄並繳交會費後,就可進入想參與的運動協會會員,餐與理監事改選。(圖/翻攝自官網)

▲民眾登錄並繳交會費後,就可進入想參與的運動協會會員,餐與理監事改選。(圖/翻攝自官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中華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游泳協會、羽球協會、網球協會等4大運動協會前理事長、秘書長等共5人,被控為理監事改選主導權,換票互灌人頭會員、蒐集並交換民眾個人資料。台北地檢署偵結,分別將5人緩起訴,需繳交30萬元至75萬元不等罰款。

全案起因2017年11月,教育部體育署建構網站「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目的在為國民體育法修法,開放全民參加各單項體育協會,透過網路,民眾可輕鬆上網登錄,參與各協會理監事改選。但這樣一來根本挑戰長期獨大的各協會理監事。

檢方接獲舉報,中華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與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以及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與理監事詔安華、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共5人,透過人脈關係蒐集民眾個資,並互換、灌票人頭會員。

為讓各協會會員人數增加,由李侑龍等人負責提供民眾個人資料,搜集到的個資,由陳太正負責進行分配、交換,灌水預報名人數。不過網球協會理監事趙安華不滿秘書長劉中興拿到的個資比他多,便將其中3435筆個資,分別灌入拳擊、保齡球、射箭、舉重及撞球等9個運動協會預報名網站,直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體育署告發後,全案才因此曝光。

檢方認為,雖然將個資灌入預報名網站,增加人數,但仍需民眾繳費才能成為正式會員,取得理監事改選的選舉及被選舉權,因此灌水行為並未對各協會造成實質傷害,且5人皆已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不過劉中興、趙安華各需支付30萬元處分金;陳太正、李侑龍各需繳交55萬元,許東雄則需繳交75萬元處分金。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台北地檢署認為,運動協會灌水欲加入成為會員的人數,並未對協會運作造成損害,因此緩起訴1年處分。(圖/資料照/記者何雨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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