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隊「撈屍」討465萬懸賞金 滴滴:待公安確認就發

▲空姐搭乘滴滴後遭性侵殺害。(圖/翻攝自陸網)

▲空姐搭乘滴滴後遭性侵殺害。(圖/翻攝自陸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21歲李姓空姐在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遭到殺害,事後劉姓司機跳河溺斃引發譁然。當時滴滴懸賞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65.2萬元)抓嫌犯,參與搜尋的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委託律師討懸賞金卻遲遲沒得到答覆。滴滴1日終於做出回應,「待公安確認後會盡快發送。」

根據《法制晚報》報導,滴滴表示,「在尋人啟事發出後,短短2天時間裡平台接到了3000多條線索,我們選取了當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隨時同步給公安部門,由於目前有多個團體和個人向平台提出領取獎金的要求,希望相關申領人能夠盡快提供切實有效的證據,並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一經核實我們將盡快把獎金給到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

▼滴滴祭出懸賞金抓司機。

▲空姐搭乘滴滴後遭性侵殺害,司機劉振華仍在逃亡,大陸網友肉搜他的相關資料。(圖/翻攝自陸網)

案發當時,滴滴大舉公開劉姓司的資料和照片,要社會大眾齊力將惡徒繩之以法,懸賞訊息在網路上迅速傳開。報導引述救援隊的委託律師指出,案件偵破後就嘗試和滴滴溝通,懸賞電話不是打不進去就是通了就掛,況且懸賞公告中沒有說明嫌犯要死要活,最後由救援隊發現司機屍體並打撈,可以被認為是案件的「重要線索」。

律師還強調,「水上救援隊屬於民辦非營利性企業,救援和打撈都是義務的。但這次滴滴是為提供『重大線索』懸賞,這幫助死者家屬打撈的性質是不同的。」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滴滴發出懸賞後就有義務和完成者履行合約,若還是不給「不排除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

空姐遇害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叫車平台的安全性,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姜楠曾發文指出,司機的犯罪行為從殺人、搶劫等惡性案件到故意傷害、詐騙、盜竊不等,均顯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數量遠高於公眾所知」;即便不討論平台責任,僅聚焦車主行駛和運營過程中的犯罪情況、司機殺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發生,呼籲業者拿出徹底整治方案,現階段問題,顯然不是「100萬懸賞」和「暫停現有註冊審核」能夠解決的。

▼滴滴司機跳河畫面曝光。(圖/翻攝自央視新聞)

性侵殺害空姐,滴滴司機跳河影片曝光。(圖/翻攝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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