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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大火6消防員殉職 桃市府興建紀念碑落實革新

▲桃園市政府將興建新屋大火紀念碑,推動消防革新與防災教育。(圖/記者楊淑媛攝)

▲新屋火災殉職同仁家屬前往市府靜坐,市長鄭文燦邀家屬面對面懇談溝通,將興建新屋大火紀念碑,推動消防革新與防災教育。(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7日邀請新屋火災兩位殉職同仁家屬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等,面對面懇談溝通並再次向家屬表示最誠摯的歉意,希望大家化沉痛為力量,記取教訓,落實消防革新。

鄭文燦說,英勇是消防人員的本色,但犧牲不應該是宿命,即便桃園地檢署審理新屋大火案,採不起訴處分,但市府仍將通聯紀錄、無線電紀錄等所有原始資料,完整移送地檢署進行偵辦,查明是否有人為疏失,市府透明公開、不會護短。

而在檢察官對於新屋火災事件,起訴6位參與安檢的消防同仁,但未起訴負責現場指揮的分隊長,市府將被起訴消防員停職外,把新屋火災所有原始資料再度移送地檢署,希望可以再議徹查。而當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後,他立刻將負責指揮的分隊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分,同時降調、考績不得列為甲等,以及不得領取年終獎金。

鄭文燦表示,這是首度針對殉職同仁設立紀念碑,消防局邀請家屬共同參與,有三位家屬同意在防災教育館設置紀念碑,今天來市府的兩位同仁家屬,確實對於進度狀況,沒有充分資訊,他要求消防局指派窗口,加強溝通。

鄭文燦表示,八德防災教育館設立紀念碑一事,確實是較佳選擇,未來每一個新進消防人員都要在此受訓,並且,可以作為學生戶外防災教學的場所。

3年前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由於火災事發地點為私人土地,在該地設立紀念碑,必須取得地主同意,若無法設置於該址,則防災教育館及其他公有處所是較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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