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詐騙案台嫌遭陸判15年 陸委會:應有完整調查證據

肯亞詐騙案宣判5名台灣人將遣返回台,卻傳出遭中國大陸搶人(圖/翻攝自新華社)

肯亞詐騙案的台籍嫌犯在中國大陸被宣判。(圖/翻攝自新華社)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遭肯亞遣送赴陸的22名台灣電信詐騙嫌犯,其中台灣主嫌張凱閔、林金德21日被中國大陸法院各判15年徒刑。對此,陸委會表示,每個具體個案的事實與證據都應被充分、完整的調查,在符合比例原則、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經綜合考量人權等各方面因素後進行裁判,相關結果才能讓外界信服。

陸委會指出,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我政府一貫主張,應將相關涉案國人帶回台灣依法偵查、審判,並希望透過與各方的合作,以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在2016年4月中國大陸強行將我涉案國人自肯亞遣至陸方時,我方已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後續雙方也進行協商,達成肯亞案同意合作偵辦、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共識,但陸方並未落實履行,我方感到遺憾。

針對中國大陸北京第2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結果,陸委會認為,每個具體個案的事實與證據都應被充分、完整的調查,在符合比例原則、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經綜合考量人權等各方面因素後進行裁判,相關結果才能讓外界信服。陸委會亦認為對於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給予充分保障,另應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視。此外,本案我方亦掌握幕後嫌犯情資,要再次呼籲陸方,儘速與我治安機關展開合作,溯源追查,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陸委會強調,從近期我警方陸續破獲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顯示政府努力方向是正確的,也有效阻絕了犯罪份子的企圖,但要有效打擊犯罪,仍有賴各方治安機關的合作,我方在此呼籲陸方,希望能夠以人民福祉為念,雙方應在過去既有的合作基礎上,展開溝通與對話,針對合作打擊詐騙犯罪事項,共同謀求解決之道,才能澈底瓦解詐騙集團,以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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