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注養樂多!猥褻韓女「內褲沾體液」 運將挨判11年:太重

▲涉嫌性侵南韓女大生的詹姓計程車司機,認真經營部落格招攬生意。(圖/翻攝自詹姓司機部落格)

▲涉嫌性侵南韓女大生的詹姓計程車司機,認真經營部落格招攬生意。(圖/翻攝自詹姓司機部落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詹姓計程車司機於106年1月份涉嫌在養樂多中注射安眠藥,迷昏來台觀光的3名南韓籍女子,並猥褻其中1人得逞。士林地院日前依「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交通工具之機會,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11年刑期;今(12日)高等法院開庭審理,詹嫌在庭上直言一審判決太重,因此上訴,盼能減輕刑期。

今年1月14日,3名來台遊玩的韓籍女子在網路上爆料,指稱一行人來台遊玩5天4夜,期間包了由詹嫌所駕駛的計程車代步,前往各知名景點觀光;12日眾人結束九份行程後,詹嫌竟提供摻有安眠藥的草莓養樂多供3人飲用,待藥效開始發揮作用後,詹嫌趁機褪下其中一名女子絲襪與內褲猥褻得逞。

全案曝光後引起台、韓兩地高度關注,警方更立即逮捕詹嫌並展開調查。檢方指出,詹嫌患有焦慮症、憂鬱症,因此透過醫院取得含有三、四級毒品的管制鎮靜藥物,還將藥丸磨成粉,並以針筒注射進飲料中供3女飲用。此外,檢方還在遭猥褻韓女的內褲中驗出詹嫌精液,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其起訴。

詹嫌一審出庭時坦承犯行,但表示僅有猥褻,並無強制性交犯行;詹指稱韓女內褲上會沾到他的精液,是因為事發前他在廁所中手淫,精液未擦拭乾淨,才會在猥褻過程中沾到對方內褲。而針對強制性交部分,受害韓女也表示,當時並未感覺到有異物侵入。

士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詹嫌犯行嚴重重創我國觀光形象,因此依「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交通工具之機會,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詹11年徒刑,但詹嫌不服上訴。今高院開庭審理,詹堅稱不知安眠藥中成分含有三級毒品,還訴苦表示一審判決太重,希望高院法官能夠從輕量刑。

▼詹姓運將涉嫌猥褻韓女,一審判決11年。(圖/翻攝自詹姓司機部落格)

▲涉嫌性侵南韓女大生的詹姓計程車司機,認真經營部落格招攬生意。(圖/翻攝自詹姓司機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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