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出來一下,要嗎?」 按摩女幫脫褲摸鳥…是員警的

▲余女利用飽露事業線的照片假按摩真賣淫,吸引顧客上門,。(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家美足體生活館涉嫌雇用女子幫男客打手槍,警員喬裝客人上門,小姐果然問他「會想嗎」、「連買單,全部兩千」;桃園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判處許姓負責人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許男為該生活館負責人,僱用倪女為現場負責人,從事接待客人,收取款項之工作,容留盧姓女子為男客從事撫摸生殖器官至射精為止(即俗稱半套)之猥褻行為。消費方式為120 分鐘1,200 元,其中小姐實拿720元,店家抽成480元,且容許小姐向男客額外收取半套服務小費800元。

喬裝客人的員警證稱,當時由倪女接待、盧女負責按摩。按摩到一半時,盧女說加800元有半套性服務,他問什麼叫做半套,盧說「半套就是這樣子」,「同時拉下我的褲子,開始摸我的生殖器,我就表明身分。」

根據2人對話錄音檔,盧女問「多久沒跟老婆那個了?」,員警回:「兩個禮拜了」、女:「會想嗎?」,員警:「唉難免嘛」,接著員警問特殊服務怎麼算,盧女提到「打手槍」、「連買單,全部兩千」、「還好啦,偶爾出來一下,要嗎?」等。

許男雖辯稱,未同意店內小姐於從事提供半套性服務,盧女也說店內不能從事性交易,「這是我個人行為,客人問我,我只是隨便回答」,但法官不採信,依妨害風化罪將許男以及倪女各判5月、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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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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