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好友嫖17歲「重慶妹」 色檢蔡曉崙加重判1年10月

▲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不但嫖少女,還媒介他人嫖幼齒。(圖/翻攝中天新聞)

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不但嫖少女,還媒介他人嫖幼齒。(圖/翻攝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嫖17歲少女、甚至在LINE群組媒介給5名好友案,另有關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部分,一審判他1年7個月,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應由「接續犯」改成「一罪一罰」,改判1年10個月。

蔡曉崙(47歲)自稱「小輪子」,2015年間以1小時3500元的代價,和17歲少女「重慶妹」從事性交易,還在LINE群組「茶餘飯後」 介紹5名男客人,甚至有傳播妹爆料,「2年嫖超過30次。」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他身為檢察官卻和未成年少女對價性交,又媒介給其他男客,還指導怎麼躲避查緝,5名男客都不知「重慶妹」實際年紀,實屬敗壞官箴。

不過,法官審酌他在坦承犯罪,並提出自白悔過,且和「重慶妹」達成和解,依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罪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另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判刑1年7個月。

檢方認為一審判太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3個月的部分沒有問題,但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部分,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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