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搶奶粉錢「請原諒我」 夜歸女心軟掏1千:好好找工作

▲張男因沒錢買奶粉而行搶,拿到錢後還下跪道歉才逃走。(圖/本站資料照)

▲張男因沒錢買奶粉而行搶。(圖/本站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長期失業的22歲張姓男子,因缺錢買奶粉給孩子喝,便跟蹤落單的34歲楊姓女子,在對方住家的樓梯間行搶1000元得逞,拿到錢後還下跪道謝。新北地院認定張男不算強盜,依恐嚇取財判2年6月。

有竊盜前科的張男因被工廠資遣,沒錢買奶粉,便在6月29日晚間騎著機車找尋下手目標,發現落單的楊女後便尾隨至住家,在樓梯口摀住對方的嘴巴,拿剪刀抵住她的腰部說,「沒有要劫色,只要錢就好,1、2000也可以」。

▲張男因沒錢買奶粉而行搶,拿到錢後還下跪道歉才逃走。(圖/本站資料照)

▲張男得手1000元後,下跪向對方道謝才逃跑。

看到對方因害怕而大聲呼救,張男直接表明,因缺錢買奶粉給孩子食用,逼不得已才會行搶。楊女也心軟掏出錢包中的1000元說,「好好找工作,別再犯罪」。拿到錢後,張嫌直接雙膝一跪,並說「對不起,沒有要傷害你的意思,我知道做這件事是不對的,因急需用錢請原諒我」。楊也在隔日晚間到警局報案。

法官認為,張男因家中有幼兒,急需款項購買幼兒奶粉等物才隨機犯案,但無故侵入住宅又以剪刀恐嚇其交付財物,對楊女身心造成極大的恐懼與傷害;此外,張嫌在楊女交付款項時,已無強力壓制對方,且採下跪道謝之方式。法官認為,被害人的自由意識雖受到影響,但當下還是能抗拒,沒有達到遭強逼情況,依恐嚇取財罪判張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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