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護士態度差砸爛醫院大門 院長拒和解…6屁孩要關2月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21歲的蔡姓男子今年4月因覺得嘉義市陽明醫院的護理師態度差,竟撂人砸爛醫院1樓的玻璃大門,當時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堅持不和解。嘉義地院法官日前判決,包含蔡男等6人在內,除其中一名李姓男子是累犯判處3個月外,其餘5人皆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到6萬元不等。

 嫌櫃台護理師態度差,嘉義6惡少怒砸陽明醫院遭判刑。(圖/綠豆嘉義人粉專授權提供)

▲遭砸碎的玻璃散落一地。(圖/綠豆嘉義人粉專授權提供)

蔡男今年4月4日到陽明醫院看病時覺得護理師態度很差,隔日晚間10時許就帶著5名同夥回到醫院,並用球棒砸毀1樓的玻璃大門,嚇壞當時還在院內的醫護人員及病患。所幸嘉義警方在事發後1小時就將6人逮捕歸案。

而當時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認為,如果民眾覺得護理師態度不好可以反映,但醫護人員工作相當辛苦,就算態度不佳也是院長沒有教好,為了維護醫務人員的安全、杜絕醫療暴力,他絕不姑息和解堅持提告。

▲為維護醫護人員及就醫病患的權益,警方也加強在醫院進行急診醫療暴力查處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

判決結果日前出爐,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逞凶的6人年紀最大27歲、最小也才18歲,卻僅僅因為服務態度問題砸毀醫院大門落地窗玻璃,考量到他們落網後都坦承犯行,除其中一名李姓男子過去有觸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的紀錄判刑3個月外,其餘5人皆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到6萬元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為了改善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醫療暴力事件,立法院衛環會在今年4月6日完成《醫療法》修法初審,民眾若是在醫院飆罵、攻擊醫護人員,依「行為論」最高可能挨罰5萬元,或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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