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澱粉、竄改魚漿等級判1年 負責人:吃了又不會怎樣

▲味元,過期食材。(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味元遭查獲過期食材。(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最大的魚漿進口商味元公司2010年被爆出,竄改魚漿等級來賺取價差,2012年再將過期的澱粉,重新包裝賣出,25萬噸麵粉流入全台,不法獲利數百萬遭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負責人莊錦墉還辯稱,「吃了也不會怎樣,老(澱)粉比較好,我是為了顧客著想!」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照偽造文書罪嫌重判一年。

味元因進口型號HA-500修飾澱粉口感不佳,1年只賣出6公噸,為了消耗庫存,將換包裝成並使用ENPN-850型號澱粉,更改成分和有限日期後大賣,過期的澱粉被製成素食貢丸、肉丸、百頁豆腐等食品,流入全台小型雜糧行和食品加工廠, 獲利達數百萬,全案起因在於,莊錦墉與公司余姓業務員起爭執,對方憤而離職並威脅說出秘密。

莊錦墉心虛先控告余姓業務員妨礙名譽,全案才曝光。檢警調查發現,味元在2010年至2013年間,竄改自丹麥、泰國等地進口3700包、9萬3000多公斤的HA500等多項修飾澱粉,得知銷售不好,還竄改有效日期,將當時效期不到半年的HA500改為EPEN850型號,並將有效期限展延1年,再賣給全國10多家的素食業者。

另外,味元將自印度進口的25萬公斤的魚漿,竄改品質等級,將A級改為AA,S級改為SA,賣南部的小型魚丸工廠,每公斤價差利潤5至7元,由於手法粗糙,被下游廠商發現。台北地院審理時,莊錦墉還辯稱,「本來就可延展效期、吃了不會怎樣。」「我是為了客戶好耶!」進口魚漿的品質都很好,改了等級也沒問題。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莊錦墉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 楊姓經理、余姓業務則各判8月和2月有期徒刑,2人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以再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