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偷上人妻...連女兒也猥褻「母女通吃」 綠帽夫返家氣炸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狼爪,魔爪(圖/記者季相儒攝)

▲李男與人妻發生婚外情,竟然連女兒也不放過。(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40歲李姓男子2014認識了一名劉姓婦女,藉著對方丈夫在中國出差,展開追求並與劉婦發生性關係,但李男仍不滿足想要「母女通吃」,趁著劉婦的女兒獨自在家,伸出狼抓襲胸與強吻,最後還是繼父返台知情後氣炸報警。法院14日審理案情,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0個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2014年底認識了劉姓母女,趁對方丈夫出差與劉婦發生婚外情,對劉婦與前夫所生的女兒也非常好,常常騎車載就讀高1的劉姓少女上學補習,偶爾還會給補習費和零用錢;劉姓少女對李男相當信任,還稱呼對方是「萬能叔叔」。

不料2015年11月7日,李男藉著劉婦外出上班,對劉姓少女伸出狼抓襲胸、強吻,但是被少女激烈反抗逃離。劉姓少女後來跟母親哭訴,但卻遭到母親冷淡回應,少女擔心李男會再次猥褻,因此連夜搬到男友家居住,直到少女的繼父2016年初返回台灣,詢問才知道少女被李男猥褻,憤怒之下連忙報警追究。

李男被逮捕之後聲稱「自己絕對沒有犯案」,這麼照顧劉姓少女怎麼會想要性侵對方。法院14日審理案情,根據劉姓少女、劉婦、劉女男友以及其他物證,人證,認為李男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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