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買東森違反「黨政軍條款」 楊文嘉:NCC勿忘9大使命

▲楊文嘉籲NCC勿忘「9大使命」。(圖/雲端最前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數科試圖併購東森電視案,引發超高貸款及黨政軍條款爭議,加上台中地院1日判定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所持有的台數科股票有效,讓「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條款」,受到外界質疑。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主持人楊文嘉4日在節目上呼籲NCC勿忘「9大使命」。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在質詢時提問,有沒有政治色彩背景的公司,利用擁有股權控制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表示,依照廣電三法,所謂黨政軍條款仍然有效,現在依照現行法令審查,上市公司沒辦法直接間接掌控媒體。

詹婷怡答詢表示,目前電視台頻道沒有這個狀況,確實黨政軍條款有適當環境,適當時間檢討,黨跟黨政軍又是另一個狀況,如果正常投資又是另一種狀況,但現階段法律規定如何就照著來走。

▲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姜國輝攝)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4日於《雲端最前線》中直言,「即使黨政軍退出媒體,政府仍有辦法透過查稅、置入性行銷等方式控制媒體,去討論一個公共政策的走向,詹主委分為正當投資與不正當投資,根本莫名其妙。」

主持人楊文嘉也舉出富邦、鴻海、宏達電、台塑為例,質疑已有4大前例擺在眼前,上市公司就是不能投資媒體,為何「台數科能大剌剌以上市公司名義購買、投資媒體?」

他也表示NCC的宗旨是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並列出9大使命,「這9項使命不只是為了合法性、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不能缺少正當性。」

NCC的9大使命

1.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2.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
3.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
4.維護媒體專業自主
5.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
6.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
7.保障消費及尊重弱勢權益
8.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
9.提升國家競爭力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4日在交通委員會表示,根據NCC組織法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顯示「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已經違法黨政軍條款。

詹婷怡表示,此交易案還在NCC內部討論中,目前「黨政軍」和「垂直整合」是討論重點,「對於此案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會參考法院判決,目前法律見解和NCC看法一致,絕對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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