鐮刀殺女友後留遺書...喝農藥沒死 莽漢判刑5年4個月

▲不滿感情被玩弄,竟持鐮刀砍女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峽一名64歲的王姓男子,去年跑去李姓女友經營的早餐店,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他竟然拿鐮刀和安全帽攻擊,造成對方頭部、頸部、肩膀、耳朵都有撕裂傷,負傷奔出店外求救!而警方到王男住處逮人,他還喝農藥企圖自殺,並留下遺書,消防人員破門將他送醫救回一命。新北地院21日依殺人未遂罪,判王男5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擔任遊覽車司機的王姓男子疑似不滿自己為李女盡心盡力,還因此和前妻離婚,2人交往10年,但對方卻常愛理不理,案發前10天,王男與李女在早餐店爆發口角,李女要王男不要再來,結果隔幾天就到店裡,見李女獨自一人背對門口收拾餐具準備打烊,竟拿起近50公分長的鐮刀和安全帽攻擊,連砍數刀後逃逸。

警方循線到王男住處逮人時,在門外發現有微弱喘息聲,聞到濃濃氣體味道,發現人已倒臥床上喝農藥自殺,留下的遺書寫道,「覺得對方好像在玩弄我的感情,才憤而殺人。王男供稱,當天與李女講完話後,一時氣憤才砍殺對方;李女則是反駁指出,案發時王男直接衝進店內砍她,並無對話。

法官認為,王男趁李女毫無防備、背對著他的時候行兇,所觸犯法條是殺人未遂罪,判徒刑5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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