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殺妻」逃死理由曝光! 狠夫曾哭:我還深愛她

▲施男到汐止寵物店內,行刑式開槍殺死潛姓前妻後持槍逃逸。(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45歲男子施信誠去年3月北上到汐止寵物美容店,以行刑式槍殺妻子,被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審理後,認為施男因為以為死者移情別戀及對人工流產難以諒解,與無端殺人之情形有一線之隔,且對死者的感情非全無,良心尚未抹滅,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妻子在2014年8月間不堪施男家暴,搬離原住處未再與其同住,後來施男曾因另案入獄,出監後發現妻子與另一名男子互動甚密,認為妻子移情別戀而醋勁大發,再加上妻子在他入監期間,擅自施行人工流產,因此憤而萌生殺害妻子的想法。施男犯後堅持否認有殺人犯行,且曾在準備程序時,多次說「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直接殺她一次。」等挑釁之言語。

法官審理,施男在妻子遭家暴離家後,曾發簡訊試圖挽回婚姻,對與其共同生兒育女一事也感到期待,且在偵、審過程中不斷表示希望判死以還公道,也哭泣地說仍深愛著被害人,本來想要與她白頭偕老

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施男殺害被害人手段凶狠殘忍,犯後態度亦屬不佳,但衡量施男殺人動機是因為覺得被害人移情別戀,及對被害人施以人工流產難以諒解,與無端殺人之情形有一線之隔,且對死者的感情非全無,認為施男良心尚未抹滅,因此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施信誠今天上午也親自出庭聆判,當庭聽完法官宣判無期徒刑後,他馬上表示,「我身體不舒服,還沒吃藥,可不可以讓我先回去」,希望法官先派車讓他還押看守所;法官聽完他的訴求後,裁示交由法警聯絡看守所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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