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胸15歲少女1百元 「聽說男」強摸2把遭告:我付1千

▲男子誤信100元能「摸兩粒」。(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聽說有一名15歲少女,只要1百元就可以揉胸。8月相遇,他開口1千元遭白眼拒絕,仍不死心,強摸2把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另外,檢方也查出,林姓男子也曾付錢摸胸,一併起訴。

起訴指出,70歲李男聽羅姓友人說,一名15歲少女常常在附近超商出現,只要付1百元就可以摸胸部。他信以為真,8月中旬遇見傳聞中的女方,立刻上前出價1千元,「妳讓我摸」,卻遭白眼拒絕。他不死心強行伸手,摸了2次對方胸部;少女立刻告知母親並且提告。

李男辯稱,他原本說要給1千元又反悔,才會被告,而且其他人按約付款都沒事。對此,檢警繼續追查,發現另一名林男涉案;新北地檢署認定2人涉犯強制猥褻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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