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餵流浪動物重罰6千?  環保局:製造髒亂就罰!

▲製造髒亂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重罰6000元。(圖/翻攝貓咪也瘋狂臉書社團

記者徐政璿/新北報導

亂餵食流浪狗也要罰錢?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在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的電線桿上,有公告上面寫著「請勿餵食流浪貓狗違者重罰6000元」,隨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解釋,這是為了避免仍有民眾餵養流浪貓狗,而造成環境髒亂,故於該處設立警示公告,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罰6000元。

新北市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科長表示,網友指的地方是鶯歌區鶯桃路436巷,附近因多次接獲里長、里民陳情反映有民眾拿食物進行餵養後不清理,地面殘留大量食物,不僅造成環境髒亂,也讓流浪貓狗眾多聚集在該處,更有發生過流浪狗追人事件。

孫忠偉說,環保局除不定期前往稽查外,為了避免仍有民眾餵養流浪貓狗,而造成環境髒亂,故於該處設立警示公告,希望大家愛動物外,也能一起愛護環境,倘有因餵食殘渣造成環境髒亂問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規定「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孫忠偉也強調,環保局不會因民眾單純餵食流浪貓狗進行告發處分,惟針對公告內容造成誤會部分,環保局將立即進行修正。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