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抹榴槤果肉 水果商請「試吃」迷姦護膚店老闆娘

▲一名水果攤商藉故請護膚店老闆娘試吃榴槤為由,趁機迷姦對方得逞。(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在市場賣水果的陳姓攤販,平日會到附近的美容護膚店按摩,他見王姓老闆娘姿色頗佳而起色心,藉口以客人嫌棄有苦味為由,把安眠藥塗在榴槤的果肉上而且請她試吃,因此把女方迷昏,假藉攙扶她回房休息時性侵得逞。事後王女報警提告,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男8年6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43歲的陳男在台中市烏日區的菜市場擺攤買水果,先前他曾到王女開設的按摩護膚店按摩。去年5月11日早上,陳男將兩顆安眠藥捏碎成粉末狀,隨後塗在已剝皮的榴槤果肉上。之後他藉故對王女說,「客人說我的榴槤有苦味,妳可以幫我試吃確認看看嗎?」

當下王女並未立刻食用,陳男則是在按摩後返回市場收攤,中午左右他再到王女的店內,發現對方剛吃下榴槤不久而感到頭暈,躺在沙發上而昏昏欲睡,陳男藉此攙扶對方回房休息,趁對方全身癱軟無力反抗,強脫對方內衣褲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5時,王女的妹妹到工作時發現她衣衫不整且昏迷,隨即帶她到醫院就診驗傷後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逮捕陳男,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台中地院6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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