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尾被撞「沒停」…後方摔成植物人 倒楣騎士挨告

▲婦人沒打方向燈機車連環撞,後方騎士閃避摔成植物人。

東森新聞記者陳又寧、張仲華/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婦人因為騎車沒打方向燈直接往快車道切,撞上郭姓騎士自摔,郭男因為只有車尾被撞,沒停下來就騎走,後方吳姓騎士反應不及,直接往右邊摔,卻摔成植物人,吳男的家人憤而對兩名騎士提告。陳婦被依過失傷害判刑8個月,但郭男喊冤說他挨撞卻被告,士林地院法官認定一般人難料到婦人會侵入車道,判郭無罪。

這起意外發生在100年8月,地點位於汐止新台五路,事故原因是因為陳姓婦人沒打方向燈就切入快車道。從示意圖來看,當時郭姓騎士騎在快車道上,後方陳姓婦人直接往左切,撞上他的車尾,當時時速約70公里的吳姓騎士為了閃躲卻煞不住當場自摔,因顱內出血變植物人。

事後吳姓騎士家屬不滿,對兩名騎士提告,陳姓婦人因過失傷害罪嫌判刑8個月,而倒楣的郭姓騎士雖然被撞,但因為沒停下來也被告肇事逃逸。最後法官認定,一般人難以料到後方會有人侵入車道,判決他無罪。

整起車禍就是因為沒打方向燈亂切,才導致其他用路人反應不及,加上新台五路這處地點沒有紅綠燈,大家車速都相當快,容易發生車禍。法官指出,一般人對交通反應時間約0.75秒至2.5秒,陳姓婦人沒打方向燈,導致後方吳姓騎士反應不及自摔,歸根究底還是因為搶快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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