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活春宮男女到案 梁文傑:雄警想證明很有辦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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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捷活春宮事件震驚社會,影片男主角坦承,自己是「突發奇想、一時興起」,至於年滿18歲女主角則說,自己是拗不過對方要求才做的,不知道會犯法。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批評,該案到檢方一定不起訴,高雄警方還大費周章找人到案,是要證明很有辦案能力嗎?

▲男女疑在高雄捷運車廂上演口交秀。(圖/翻攝臉書、YouTube)

高雄市警局捷運警察隊,循線查出女主角身分是高雄市某職校高三在學生,在影片PO出隔天隨即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該女與台北唸大二的男網友交往一陣子,僅見過2、3次面,由於社交能力較弱,為爭取對方認同才沒拒絕,事後心裡既難過又後悔,也不知這樣會觸法。

警方也談到,光從影片內容來看,兩人雖然沒有裸體或明顯的猥褻行為,但舉動已引人遐想,恐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善良風俗,以及刑法的妨害風化,全案將函送究辦,並呼籲民眾若發現有類似情形,務必循「正常管道」舉發,不要自行上網拍攝的影片並流傳,以免觸法。

對此,梁文傑昨天在臉書指出,妨害風化的構成要件是「有沒有意圖使人觀覽」,該案可以發現應是兩個年輕人一時情不自禁,並沒有要表演給大家看的主觀意圖。他還表示,檢方最後一定是不起訴處分,質疑高雄警方「大費周章」找人到案說明,「是要證明自己很有辦案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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