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副教授索性賄賂 女大生被奪初夜!

▲新加坡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鄭尊行被控收受性賄賂。圖左為女主角高文慧。(圖/取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鄭尊行(41歲)涉及性賄賂案,10日開審。鄭尊行被指奪去女生高文慧初夜,兩人5天內兩度在國大辦公室胡搞!

主動向女生索初夜

控方10日早上在開庭陳詞中指出,鄭尊行和高文慧(譯音,案發時21歲)關係親密,高文慧還送他禮物。而這「愛的禮物」,後來隨著兩人關係升華而「變質」,從一開始的名筆、襯衫、iPod Touch科技品和請吃飯,到後來獻身給他。

主控官也指出,鄭尊行在2010年7月24日,奪走了女生的初夜。兩人的第一次性行為,還是鄭尊行向女生主動索取的。兩人在沙發上擁吻親熱,女生在教授辦公室被奪初夜後,還跟教授大拍親密照留念。鄭尊行也被指在4天後,於2010年7月28日,再次向高文慧索取性賄賂,兩人於是發生第二次性行為。

控方指出,兩次的性行為,都在鄭尊行位於國大法律系的辦公室發生。控方表示,鄭尊行主動的與高文慧頻密接觸,兩人的關係超出了師生關係。

控方證人共14位,包括涉案女生、副教授前學生、國大高級主管以及貪污調查局副署長等人。

涉案女生成績優異

女生率先作供,她指在國大念法律系二年級(2010年1月)時,上鄭尊行的「股票與信托」課,該科目的最後成績是B+。

首次在媒體面前曝光的高文慧(Darrine),身材中等、一頭直長發綁馬尾、戴方形眼鏡、皮膚白皙,一身黑色西裝套裝出庭。在主控官盤問下,她提到個人背景,家中母親是公務員,原本從商的父親已半退休,自己從小讀名校,成績優越。

高中念萊佛士初級學院的高文慧,透露她在「A」水準考試中以全A的優異成績畢業。高文慧作供時,由於穿上律師袍的鄭尊行一直在被告欄內走來走去,而且動作多多,導致高文慧一度被干擾而無法供證。

6控狀指接受性賄

6項控狀指他在2010年5月到7月28日接受女生高文慧(23歲)的賄賂。2項指他和女生進行性行為,讓她獻身換取好成績。3項指他接受高文慧一支價值740元的萬寶龍筆、兩套量身定做價值236元2角的襯衫、1個價值160元的蘋果iPod Touch。一項則指他要高文慧支付1278元6角的賬單。庭上念出控狀後,鄭尊行鄭重否認有罪。

鄭尊行畢業自海外頂尖大學,曾擔任副檢察司,在擔任初庭法官期間,處理不少案件,包括非禮和性侵案件。他離開法庭後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後轉往國立大學任教。目前,他暫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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