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摳腳嗆偵查不公開 女檢座氣得發文糾正

我們想讓你知道…偵查不公開應該由女檢察官來講吧!

▲警員王廷騏曾英勇擒賊,獲「一日英雄」美名。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王姓員警5月中旬查獲色情按摩,將業者以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法辦;6月中,女檢察官郭千瑄請王員出庭作證對質,沒想到當檢察官詢問細節時,王姓員警竟然邊摳腳、邊吃口香糖,還以偵查不公開回嗆檢察官,讓女檢察官氣得發文到分局糾正。

監視器畫面中,一名女子穿越騎樓拔腿狂奔,跟在後方的白衣男子就是被控嗆檢察官的景福派出所員警王廷騏,去年6月這場街頭警匪追逐戰,曾讓他當上一日英雄。只不過神勇的他,最近卻被桃園地檢署糾正「態度」有問題。

5月13日,王廷騏喬裝尋歡客查獲色情業者並移送法辦,事隔1個月後,女檢察官郭千瑄請他出庭作證,詢問他蒐證光碟的燒錄來源時,沒想到王員竟然回覆「偵查不公開」,女檢察官當場傻眼,經請示上級之後,決定發函糾正,還順道指出員警當庭吃口香糖、摳腳,根本是藐視法庭。

檢:員警說偵查不公開,依據何在?

桃園警分局9日接到蓋有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秋源大印的公文,內容提到警員王廷騏出庭作證的離譜行為,何以當庭向檢察官表示偵查不公開?要求分局長一週內函覆地檢署。員警出庭作證,還被檢察官糾正,這真的史上第一回,景福派出所所長13日帶著王廷騏赴地檢署向郭千瑄致歉。

桃園分局督察組長謝金龍表示,「檢察官同時傳訊王姓員警及色情業者,為了不使偵查技巧在色情業者面前曝光,員警原想表述的是偵查技巧不公開,但一時口誤加上緊張講成講成偵查不公開。」針對言行不當的部份,警方強調,該有的行政罰責一定會秉公處理。

王廷騏自民國96年調到桃園縣,因勤務不正常,還以阿公往生的假訃聞請假,去年9月被桃園分局列為輔導對象;去年6月,他休假時在桃園市飛奔追逐50公尺抓住搶奪金項鍊的女搶匪,登上新聞成為一日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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