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育嬰假懲罰? 兩年不能回家鄉顧小孩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樣大家哪敢生!

▲立委何欣純日前接獲銀行行員婷婷陳情,因為請了一整年育嬰假,沒有年度考績,儘管積分已經達到請調標準,卻還無法回台中家鄉顧小孩。(圖/記者黃湘淇攝)

記者黃湘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在台北工作的銀行行員婷婷,因為請了育嬰假一年,就喪失了請調到台中分行就近照顧孩子的機會,原因是因為沒有年度考績,何欣純17日質疑國營三大行庫已經帶頭違反性別平等法,讓請育嬰假的同仁失去請調機會,是變項剝奪民眾的權利。勞委會表示,會請北市勞工局處理,若查證屬實後,最高可罰10萬元罰鍰。

何欣純上午與陳情民眾婷婷一起召開「育嬰無助、請調不力」記者會,她抨擊政府一方面鼓勵生育、一方面卻又放任國營銀行帶頭違法,她說根據台銀、土地和合作金庫的行員跨區請調及升遷辦法,都有明文規定要升遷、請調其他分行需要最近一年的年度考績才能申請,但陳情人婷婷只因去年請了一整年的育嬰假,沒有年度考績而喪失了請調資格,何欣純也主張,在考績表現上,能讓請育嬰假、或留職停薪的民眾能有往前推一年、或上推三年的彈性。

陳情人婷婷,結婚懷孕後,向銀行請了1年的育嬰假,期滿後想要請調回台中照顧家庭與孩子,卻被銀行以最近一年沒有考績回絕,婷婷強調自己所有的積分都達到請調標準,只因請了一年的育嬰假,就無法申請調度,然後又要再等兩年,她說銀行根本就是變項處罰請育嬰假的員工。

立委許智傑指出,以台灣銀行為例,近五年請產假的員工有441人,但育嬰假的人數卻只有49人,相差快十倍,很明顯就是因為請了育嬰假後會影響考績,因此銀行內部的規定,造成很多人生了孩子只敢請產假,不敢請育嬰假,他強調如沒辦法移除這些阻礙,很多年輕人還是會不敢結婚與生小孩。

勞委會專委陳慧敏表示,會馬上請北市勞工局查這間銀行,要是有違反性平法的21調,就可以最高處10萬元的罰鍰,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張銘璋也說,會行文給公股銀行請他們尊重性平法,並檢討請調作業要點、及升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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