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駕駛李燕祥 13年5車禍奪2命仍趴趴走

東森新聞記者黃姿憓、陳鴻宜/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恐怖駕駛李燕祥,先後開過砂石車、公車、曳引車和自小客車,13年來釀了5次車禍,撞死兩個人,但因為沒酒駕或肇逃,駕照一直沒被吊銷,到現在還是開車趴趴走,像個不定時炸彈,讓被害家屬痛批,希望他別開車再害人。

看著女兒陳盈茹生前的照片,陳媽媽好心痛,不只傷心,講到肇事駕駛更令她氣憤,在肇事之後竟沒有一句道歉,不但態度不佳,還撂十幾個兄弟到殯儀館嗆聲、惡意脫產,她口中「可惡的駕駛」叫李燕祥,在民國98年撞死她的女兒,但其實早在民國87年,李燕祥就曾開砂石車,在內湖撞死一位徐老太太,被判刑4個月、緩刑2年。

隔了3年,李燕祥換開公車撞傷機車騎士,民國91年又再撞傷人,民國98年改開曳引車在三重撞死陳盈茹,民國99年開轎車上國道又出車禍,造成兩名孩童受傷。13年來肇事5次害死兩條人命,但因為李燕祥沒有酒駕也沒肇逃,駕照沒被吊銷,現在仍繼續開車趴趴走,宛如一顆不定時炸彈,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

恐怖駕駛李燕祥開車技術差,枉顧人命,造成被害家屬難以抹滅的痛,陳媽媽希望他能不要再開車來害人。不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酒駕或吸毒開車致人重傷或死亡、拒絕檢測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等,才終身不得考照,李燕祥並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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