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新法禁LGBT!同性戀判10~15年徒刑 「換妻」也觸法

▲▼彩虹旗,同志,LGBT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伊拉克通過新法,將嚴懲LGBT族群。(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伊拉克議會通過一項最新法案,將同性戀關係定為刑事犯罪,違者將判刑10到15年。根據新法,跨性別者也可能被判1至3年監禁。議員強調,新法將有助於維護伊拉克的宗教價值。不過此舉也引發人權組織反彈批評,新法將成為伊拉克當局侵犯LGBT族群的重大汙點。

根據BBC報導,伊拉克議會通過的該項新法除了嚴懲同性戀外,還明文指出將對推廣同性戀、賣淫、執刀性別重置手術的醫生、「故意模仿」女性的男性以及參與「夫妻互換」的人進行刑事處罰。

該法案是1980年代晚期通過的一項反賣淫法的修訂草案,原本法案中提議判處同性戀者死刑。不過因受到美國與其他西方國家的反對,才會重新修訂法案內容。

國會議員阿米爾(Amir al-Maamouri)在27日向當地媒體表示,新法是打擊「性別異常」重要的一步,尤其是那些違反伊斯蘭和社會價值的案例。

提出該項修正案的議員拉德(Raed al-Maliki)則指出,由於總理蘇達尼(Mohamed Shia al-Sudani)4月初出訪美國,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爭議,因此將新法延遲到蘇達尼返國後才進行表決投票。他直言,「我們不想影響這次訪問。這是內部事務,我們不接受任何對伊拉克事務的干涉。」

事實上,LGBT族群長期以來一直是伊拉克當局針對的目標,以前也曾經使用其他道德法律懲罰他們。LGBT族群甚至遭到綁架、酷刑、性侵以及謀殺。近年來,伊拉克主要政黨加強了對LGBT族群權益的批評強度,並在抗議活動中燒掉象徵性少數群體的彩虹旗。

對此,美國國務院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伊拉克新法改革的通過威脅到人權和自由。該法案也削弱了伊拉克多元化經濟和吸引外國投資的能力。」有國際商業聯盟也表明,伊拉克的這種歧視將對該國的商業和經濟成長造成損害。

▼伊拉克的新法對LGBT族群相當嚴苛。(製圖/記者葉睿涵)

▲▼伊拉克新法。(製圖/記者葉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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