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遇襲險遭強姦 謊稱男友父是「公安局局長」脫險

▲女性夜晚外出時千萬特別注意自身安全。(示意圖/取自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逃過一劫!浙江衢州江山市一名毛姓女子,夜晚與女性友人在防洪堤邊散步時,遭兩名陌生男子搭訕騷擾,沿途跟蹤並藉機摟抱、撫摸胸部。歹徒見四下無人,將2女強行壓至草坪準備性侵,毛女情急之中對歹徒放話說:「我男友父親是公安局局長,你們不會有好下場!」2男信以為真,立即停止施暴並落荒而逃,近日被江山法院判處2年和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中國新聞網》報導,8月8日晚間9點多,在江山市務工的貴州籍王男、韋男二人在賀村鎮防洪堤邊遊蕩時,看見附近草坪散步的的毛女和徐姓友人,上前與她們搭訕。王男先是要求毛女開房間,遭到拒絕後,2男一路尾隨2女,趁著四處無人時,韋男伺機抱住毛女親吻,並將她按壓在路邊草坪欲強行發生性關係,毛女緊張大喊反抗。

此時王男強行從身後抱住徐女,欲將她抱進草坪內,但徐女用手抓住路邊樹枝並用腳踢進行反抗,王男則將她甩摔在路邊,一番威脅要毆打她之後便離開。王男又返回將毛女抱進路邊草坪的深處,將其按壓在地,一邊強行親吻一邊摸其胸部,在毛女激烈反抗之下,王男打了她一巴掌並對其進行言語威嚇。

見反抗無效,此時的毛某某只得保持鎮定,情急中她對二歹徒聲稱自己的男朋友父親是公安局局長,如果再侵犯她二人不會有好下場,王男、韋男隨即停了下來,因害怕而停止施暴並逃離現場,隨後因涉強姦被江山市檢察院逮捕,考慮到王某某二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且有犯罪中止應當減輕處罰的情形,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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