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導演錢人豪2023年PO文指稱資深監製李烈擔任電影補助評審時,當眾對他拍桌喝斥、打壓貶低,李烈告錢男涉嫌加重誹謗,雙方今(21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多次鬥嘴,經法官斡旋,錢男願寫澄清文給李烈過目,若同意就在錢男個人臉書公布,盡快結束纏訟,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電影導演錢人豪被資深監製李烈指控涉嫌加重誹謗,雙方今(21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今開庭時,錢人豪承認寫本案2篇PO文抒發心情,強調都是他出席審查會親身感受,這一系列爭端他已5次不起訴,針對李烈有無對他拍桌喝斥,他調取審查會當天錄音,有聽到3次明確的拍桌聲。

▲錢人豪出庭承認寫「大姐大打壓」說的就是李烈,自認內容可受公評。(圖/記者黃哲民攝)
錢人豪說,錄音顯示當天還沒輪到他簡報,李烈就說他的案子「很賊,有問題」,他尊重李烈的電影圈資歷,不懂為何針對他蓄意貶低打壓,當時他甚至還不認識李烈。他寫「長期被大姐大打壓」,就是業界流傳的觀感,雖沒指名道姓,但他承認「大姐大」寫的就是李烈。
錢男表示,因同場10部申請補助電影只通過4部,其中2部跟李烈有關,1部是李烈投資的公司、1部是李烈後來擔任監製,「所以我心裡不平衡」,他自認PO文內容可受公評。辯護律師聲請勘驗並鑑定審查會錄音,並傳喚當天跟錢男一起出席的製片林松賢作證。
李烈好幾次想爭辯,法官堅持自訴程序應先由擔任自訴代理人的律師主導。委任律師代為反擊錢人豪,自稱聽過好幾遍對方提出的錄音,沒所謂的3次撞擊聲,即使有,也不能證明是李烈所為,無勘驗與鑑定必要,也不同意傳喚林松賢,因林男在《周處除三害》案出庭,只會附和錢人豪作偽證。

▲李烈出庭否認「拍桌喝斥」錢人豪,堅稱擔任評審有資格給申請人建議。(圖/記者黃哲民攝)
委任律師更反對錢人豪引用已故導演陳俊志曾控訴遭李烈霸凌的報導,喊話錢男別消費逝者。委任律師聲稱曾受陳俊志委任處理合約問題,陳從沒說過遭李烈霸凌。
李烈終於獲准發言,強調在審查會中,她說錢人豪做沉浸式體驗幹嘛自己花錢,意思是問錢男怎不找贊助,且錢男估算要花900萬元「有經驗的人,一看就是灌水!」她做評審有資格給建議,不是罵人、更沒拍桌,當她轉換成申請者角色,「我可以不接受評審建議,但我不會說被打壓!」她接手監製自己審查過的獲補助影片,已退回補助款避嫌。
法官制止雙方你一言我一語,諭知評議決定錢人豪聲請調查的證據,最後問雙方有無調解意願,錢男願結束纏訟,李烈說錢男在臉書PO文道歉、「我就原諒」,錢男說可表示「誤會一場」,但他下一句「可以說我的發言讓大姐大不開心」,李烈聽了要跳腳,錢男再補一句若審理曝光李烈說過的話,「對方也要考量一下」,李烈的委任律師抗議「他又威脅了!」

▲李烈(右)出庭表示錢人豪的申請案部分費用「一看就是灌水」。(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努力斡旋,錢人豪同意先提供澄清文草稿給李烈過目,若同意內容,他就公布在自己臉書,讓事情告一段落。法官諭知下月(5月)22日前提供草稿,擇期再開庭。錢男與李烈開完庭都不受訪。
現年55歲的錢人豪先前曾指控李烈監製的《周處除三害》,抄襲他2018年發表的《無法無天-傷心太平洋》故事大綱。《周處除三害》由男星阮經天領銜主演,2023年10月上映,獲得同年第60屆金馬獎7項提名,包括最佳男主角,最後僅獲最佳動作設計獎。
錢人豪告《周處除三害》的製片公司「一種態度」及其負責人黃江豐、香港導演黃精甫與監製李烈,涉犯《著作權法》,均不起訴。李烈反控錢男涉嫌加重誹謗,也不起訴確定。
剛好在《周處除三害》上映同年,錢人豪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拍片補助,李烈擔任評審委員之一,同年7月14日文化局召開審查會議,李烈多次發問錢男申請補助內容必要性,最後沒通過錢男的申請。
錢人豪掀起《周處除三害》劇本爭議,2023年10月15日在臉書PO文,指名道姓李烈「我都沒說出多少年來被大姐大打壓的過程,就在幾個月前您還在某次台北市府行銷會議上擔任評審時對我拍桌喝斥不是嗎?」、「那一次我公司送件您是評審被您當眾喝斥」等語。
4天後,錢人豪於同月19日再度PO文,聲稱「我根本不認識李烈,十幾年來唯一有對話近距離的碰面就是今年7月在台北市文化局申請補助時,和同事一起被她拍桌大罵的現場」等語。
李烈認為遭錢人豪誣賴利用評審職權「拍桌喝斥」,2024年告錢男涉嫌加重誹謗,經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確定,李烈向北院聲請准許提起本件自訴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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