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地檢署偵結被告楊姓男子涉嫌盜採砂石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圖/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提供)
記者鄭逢時/金門報導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料羅港區工程盜採海砂案,查出一名營造公司工地主任涉嫌因砂源不足未經許可擅自挖採國有土地的海砂回填工程,累計逾萬立方公尺,近日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1年6月。
金門地檢署指出,該案源於民國114年8月29日接獲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通報,指稱金門縣港務處發包的「料羅港區北碼頭區圍堤造地工程」疑有盜採砂石情事。檢方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葉子誠指揮專案小組,結合警方及海巡單位展開調查,並於114年9月12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同時調閱近2個月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

在陸續傳喚多名證人後,檢方查出30多歲金門籍的楊姓男子身為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地主任,負責該工程執行,因工程砂源不足且未達設計高程,恐影響工程估驗計價,竟未依規申請土石採取許可,趁機調派挖土機至金湖鎮新頭段某國有土地挖掘海砂,並集中堆置後,再以砂石車載運至料羅港北碼頭圍堤內回填使用。
檢方調查指出,該不法行為期間共出動砂石車載運達791趟次,盜採海砂約1萬1,074立方公尺,不僅侵害國有資源,更對海岸線造成衝擊,並企圖藉此取得金門港務處堤後回填料新臺幣343萬2,940元的工程費用。全案近日偵查終結,依竊盜罪嫌將楊男提起公訴,並考量其行為對國土與生態影響重大,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

金門地檢署強調,海砂等土石資源屬於國有財產,關係到國土保護與海岸線防護,營造業者承攬公共工程應依法行事,切勿心存僥倖。未來也將持續加強查緝,並呼籲民眾踴躍檢舉,共同維護環境與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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