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大逆轉改判刑6個月 民進黨:尊重司法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目前停職中。案件上訴到第二審後,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二審結果,意外出現大逆轉,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但貪汙部分無罪。對此,民進黨回應,尊重司法。

▲▼高虹安貪污案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圖/記者吳銘峯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記者吳銘峯攝)

北檢先前在上訴時指出,「低薪高報」與「虛報加班費」本質相同,原審未將多數虛報加班費納入量刑與沒收範圍,恐有罪刑不相當情形;被告等人則同樣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全案交由高院二審。

二審期間,高等法院的受命法官郭豫珍,雖一度以本案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遭不受理,但她仍採取速審速結態度。對此,檢方認為高虹安犯後毫無悔意,建請高院從重量刑。但二審判決今出爐,結果大逆轉,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高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汙部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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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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