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玻總裁夫婦槓上玉山航空,控租約到期不搬,士院裁定先補51萬裁判費才能進入實質審理。(ETtoday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玻集團總裁林伯實夫人徐莉玲創立、長年深耕藝文與設計領域的學學文創,因租賃爭議與玉山航空對簿公堂,林控玉山航空承租北市精華地段大樓8樓整層空間,租約期滿仍未騰空,積欠費用累積多年。士院審酌建物市價、欠費與占用利益後,核定訴訟標的近5884萬元,裁定學學文創須補繳51萬餘元裁判費才能進入實質審理。
裁定書指出,學學文創持有該棟8樓商辦,含主建物與共有部分,總面積約1,311平方公尺,玉山航空長期承租,但租約在今年6月1日到期後並未搬離,導致原告無法重新規劃空間。
學學文創表示,玉山航空除占用不還,尚積欠租金、管理費與車位清潔費共257萬3,132元,並須自租期屆滿起按月支付64萬3,283元占用利益,因此向法院提出3項請求:返還房屋、給付欠費、給付占用利益。

▲學學文創控玉山航空租約到期不搬,法院要他們先補51萬裁判費。(圖/AI製)
玉山航空則抗辯,費用計算方式與實際使用狀況不符,雙方對租約終止後的交屋安排也存有歧見,否認有惡意占用或積欠不付的情況。
法官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返還房屋案件應以建物起訴時的交易價值作為訴訟標的,法官依地政資料計算,該建物價值為5586萬1546元,加上欠費與占用利益,總額達5884萬2091元。依此金額計算,第一審應繳裁判費為54萬8380元,扣除原告已繳部分,尚須補繳51萬6694元。
法官裁定原告須於7日內補齊裁判費,否則將依法駁回起訴,同時強調,本裁定僅屬程序審查,並未判定玉山航空是否欠租或違法占用;若原告完成補費,案件才會進入實質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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