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戶籍寄校「遭疑享雙重福利」 學團澄清:爭取抽宿舍權益

▲▼民進黨立委范雲、張雅琳、伍麗華助理楊舒雅、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舉行「大學法修法提案」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立法院明天舉行《大學法》修法公聽會。圖為之前學生團體與立委舉行記者會並提出相關訴求。(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立法院預計明(8日)舉行《大學法》修法公聽會,其中新增條文要求學生可將戶籍遷入學校宿舍,卻仍可享有原戶籍地福利,遭外界質疑讓大學生可享有雙重福利。台學聯澄清,該法目的是希望各大學都開放讓學生可將戶籍寄放在學校,但不影響學生抽宿舍的權益,且目前僅有少數大學開放學生遷戶籍,或開放也可讓大學生就近監督自己生活圈的民代。

立法院明天將舉行《大學法》修法公聽會,各界紛紛提出相關版本建議。其中立委范雲提出修法版本,擬在第32條之3新增內容,「學生得依其居住事實,申請遷入戶籍至大學。學生因就學需要,依其居住事實將戶籍遷入大學或租賃住宅,不影響其遷出原戶籍地前所應享有之權益。」包括台學聯等單位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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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2022年調查,全台共有11所大專院校,有學生申請戶籍遷入,人數則從個位數至百人不等。其中又以金門大學、東華大學為最大宗,而學生將戶籍遷到金門大學,主要是享有離島居民機票優惠和金門縣民福利,像是配售高粱酒等,但畢業後得遷出。

不過,該條文內容文字,「不影響其遷出原戶籍地前所應享有之權益」,讓外界認為大學生想要享有原戶籍地與遷入大學所屬縣市的福利,等於是享受雙重福利。

台學聯理事長陳昱仁澄清,外界誤會條文意思,主要目前僅有金門大學、東華大學少數大學,允許學生將戶籍地遷到大學或宿舍,不少大學生擔心戶籍遷到大學,會影響抽學校宿舍的權利,像是原本戶籍地在高雄時可以抽學校宿舍,但遷到台北就喪失,才會增加此一條文,或許文字內容讓外界誤會,未來可以再斟酌。

陳昱仁進一步表示,大學生生活四年都在所屬的縣市,但若發生問題要找政治人物陳情,卻因為沒有選票而不受重視,若能開放各大學都讓學生將戶籍遷到學校,也可就近監督所屬戶籍生活圈的民代。

針對《大學法》修法,教育部指出,將持續和學生團體等相關單位溝通,學生如設籍於某縣市,則可享該縣市福利措施並於設籍所在地進行投票。學生如休學或畢業而到學校辦理手續時,學校會確認學生戶籍是否遷出學校。

台大也表示,學生得依居住事實申請遷入戶籍,故台大並未請學生另行說明設籍原因。據了解,部分學生是因為申請補助、選舉或其他個人行政需求而設籍在宿舍。至於大學法修法,因修正牽連層面甚廣,相關修正案的版本是否會與現行法規有所牴觸等仍有疑慮,需廣泛討論並審慎研議,目前尚無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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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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