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姓男子難割捨前妻,酒後「撿屍」前妻到旅館開房猥褻並拍裸照。(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盧姓男子對前妻念念不忘,去年(2024年)故意到前妻上班的酒店,指定前妻坐檯還把她灌醉,帶到旅館亂摸又拍裸照,還摔爛前妻手機阻止求救,檢警及時查扣盧男手機確認不雅影像已刪光,盧男起初狡辯否認,被起訴後才全部認罪,台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偷拍與毀損行為各判刑6月與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盧男幫忙經營家族事業,離婚後扶養2名年幼子女,他始終放不下對前妻的感情,去年3月12日凌晨0點多,他故意到前妻上班的北市某酒店消費,並指定前妻坐檯陪酒,凌晨2點多見對方喝下半瓶威士忌醉倒,他不再掩藏心中怨恨,假裝要送女方回家,卻帶到附近精品旅館開房。
女方爛醉如泥,任由盧男擺佈,在旅館大廳等候進房時,遭盧男掀開連身小禮服撫摸臀部與下體,此時有其他客人靠近察看,盧男才罷手,入房後,女方又遭盧男脫光光、扔在床上拍裸照。
此時女方驚醒察覺,要求盧男刪掉照片,雙方爭吵時,女方想拿手機對外求救,盧男搶走女方手機朝地板連摔3次,以致手機破碎不堪用。
女方去年5月報警,表示仍有裸照在盧男手中,檢警趕緊搜索盧男住處、查扣手機經數位採證,還原已被盧男刪除的16張裸照,女方赫見檢警取得的旅館大廳監視畫面,才曉得自己另遭盧男公然掀衣近乎半裸,又羞又氣盧男太無情、出庭時哭個不停。
盧男於警詢時狡辯不認罪,偵訊時僅承認拍裸照與摔手機,因無故不出庭曾被通緝,起訴後終於全部招認,但沒賠償女方和解。
法官審理認為女方身心受創甚鉅,全因盧男未能理性處理2人離婚後的關係,且盧男有前科、素行不佳,女方也拒調解,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另依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攝錄性影像罪、毀損他人物品罪,各判刑6月與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偷拍用的iPhone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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