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送信被路樹壓死!公路局拒賠辯「雨天出勤有過失」 法官打臉

▲▼             。(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孫姓郵差前年執勤途中遭路樹壓死。(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白珈陽、唐詠絮/台中報導

彰化1名48歲孫姓郵差2024年4月執勤途中,行經芬園鄉彰南路一段,被1棵突然倒塌的黃花風鈴木重壓身亡,留下高齡母親悲痛欲絕。孫母向路樹管理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請求國賠,求償321萬元,但交通部公路局主張路樹有定期維護,還指孫男「雨天出勤也有過失」,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其說法,判交通部公路局須賠償146萬餘元。

檢警調查,2024年4月26日上午11時許,孫姓郵差騎著郵務車,行經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一段,路旁1棵黃花風鈴木突然連根倒塌,當場壓中孫男,導致他頭部重創,送醫搶救不幸宣告不治。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孫男80多歲的母親陷入巨大悲痛。

孫母在律師協助下,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321萬6460元,其中包括46萬餘元喪葬費、未來扶養費用75萬3652元,以及高齡喪子的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而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主張,路樹均有定期維護,倒塌可能是因當日下雨、風力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更稱「孫員於雨天出勤也有過失」,應減輕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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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1棵黃花風鈴木突然倒塌,壓中孫姓郵差。(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法官勘驗事發影像發現,當時雖有風雨,但風速8.0至10.7m/s僅屬「清風」等級,只會讓小樹搖擺,根本無法讓健康樹木連根斷裂,而樹木會倒塌,根本原因在於「根基已未穩固定著於土地」,屬於管理維護的範疇。

法官認為,針對公路局指稱「孫員雨天出勤也有過失」,但騎車送信是執行郵差職責,風雨無阻本是工作常態,不能將天候因素歸咎於受害者,公路局未能證明孫男本人有任何過失,相關抗辯不予採信,判公路局須賠償146萬2808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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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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