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比女兒秘密」群組藏悲劇 媽媽男友伸魔爪...害她懷孕生子

▲桃園市19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認識未滿16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初嘗禁果後3次無套嘿咻害少女懷孕,事後坦承犯行認錯賠償獲原諒。(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北部一名男子性侵繼女還讓她懷孕。(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人倫悲劇!北部一名男子阿志(化名)與女友、繼女同居多年,期間與女友再生下2名子女,表面上一家5口共組家庭,卻暗藏驚悚真相。禽獸男友趁與繼女獨處時伸狼爪,強行侵犯,害她懷孕並生下小孩。法院痛斥其行徑悖逆倫常、惡性重大,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2013年間,阿志與女友及她的女兒同居,後來與女友又育有2名子女,一家五口共同生活多年。然而,2021年3月某日,他在家中利用與繼女獨處的機會,脫去對方褲子並強行性交,事後更懷孕生下一名小孩。

事後,繼女持續在某基金會清潔隊工作,卻被顏姓輔導員察覺異常。顏員發現她身體與情緒狀況不對勁,追問之下,繼女才吐露遭繼父侵犯。顏員隨即報警,警方展開調查,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法院開庭時,法官發現被告曾與繼女建立LINE群組「爸比女兒秘密」,甚至傳訊息給繼女「下班做愛去」,繼女卻在警詢中天真表示:「我以為是他說愛我的意思。」她還稱「做愛就是爸爸愛媽媽,阿嬤會對我說『我愛妳』」,顯見其性認知能力嚴重不足,DNA鑑定,證實繼女所生小孩的生父就是其母親的男友,親子關係機率高達99.9999%。

然而,精神鑑定報告揭示,繼女自12歲起即患有智能障礙,成年後持續為中度智能不足,並伴隨注意力缺損與躁症。她僅能把「做愛、抱抱、親親」理解為愛的表現,無法正確詮釋社交訊息,也無力分辨加害人可能來自最親近的家人,因此在案發當下處於「不知抗拒」狀態。

合議庭指出,被告長期與繼女生母同居,明知她是智能障礙人士,卻仍利用心智缺陷予以侵犯,不僅嚴重摧毀家庭信任,更造成被害人身心持續傷害,社會危害甚鉅。

辯護人雖以「被告需照顧家中多名身障者,並負擔經濟壓力」聲請減刑,法官認為不足以引起社會同情,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刑期也超過2年,不符緩刑要件;被告在審理中與繼女達成和解,但僅有「認錯與承諾不再犯」,無任何實質補償,認定他悔意不足,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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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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