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嗨吸「喪屍煙」暴衝撞機車 男大生腦漿溢出慘死

▲▼  淡水死亡車禍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新北市淡水區李姓男子毒駕撞死22歲男大生。(圖/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淡水去年母親節前夕發生死亡車禍,22歲男大生遭撞身亡。37歲李姓房仲無酒駕紀錄,卻疑似毒駕。警方抽血並送驗車內電子煙彈,檢出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毒駕致死罪起訴,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士院預計下週四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

去年5月10日晚間9點26分,李男駕駛白色小客車行經淡水中正東路,先與一輛由黃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碰撞,隨後接連撞上林姓男子與22歲陳姓男大生所騎的機車,最後衝撞電線桿與電子公車牌才停下。陳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耳鼻流出腦漿,送醫後仍不治身亡,其家屬趕抵醫院與兒子見最後一面,場面哀戚。

事故另造成2名機車騎士受傷,其中林男右大腿骨折、黃男肋骨骨折,均送醫救治。警方初步調查,李男酒測值為零,初步以過失致死罪將其移送,檢方複訊後諭知20萬元交保。

後續檢警將李男血液檢體及車內查獲的電子煙彈送交鑑驗,結果顯示含有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Etomidate)、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一粒眠),以及多種安眠藥成分。雖然依托咪酯在案發當時尚未列為毒品(直至2024年8月5日才由行政院公告列入第三級毒品名單),但檢方認定,李男施用的一粒眠已屬現行列管之第三級毒品,行為符合《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構成要件。

依該條規定,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期 事件 / 政策 內容與說明
2024/05/10 淡水男大生遭毒駕撞死 37歲李姓房仲無酒駕紀錄,卻毒駕連環撞擊釀1死2傷,22歲男大生慘死。車內電子煙與血液檢體均驗出依托咪酯、一粒眠等
2024/07/13 三重警員黃瑋震殉職 黃瑋震巡邏遭毒駕者逆撞殉職,車內查獲「喪屍煙彈」,驗出依托咪酯成分。
2024/08/05 行政院列為三級毒品 依托咪酯正式列入第三級毒品,持有、施用屬行政罰,罰鍰1萬至5萬元,並須接受講習。
2024/09/16 新竹虎林國中毒駕案 毒駕衝撞校門前釀1死4傷,車內查獲喪屍煙彈。事後查出48小時內吸食7種毒品,檢方依毒駕致死提起公訴。
2024/09/30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殉職 陳女吸食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後毒駕,拒檢拖行劉宗鑫撞護欄身亡。驗尿呈多重毒品陽性。
2024/11/14 毒品審議會決議升級 法務部毒品審議會將依托咪酯升列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施用、單純持有也構成刑事犯罪。
2024/11/27 行政院公告正式生效 依托咪酯列為第二級毒品正式上路,製造、販運、施用、持有一律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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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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