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邠如、張琦珍/台北報導
「黃子佼最大的惡,是平庸的惡——看起來很乾淨,事實上是骯髒無比。」律師林智群在接受《ETtoday》訪問時,一語道破藝人黃子佼在「創意私房」事件中的本質角色:「他不是單純的觀看者,而是這個性剝削供應鏈的養分,因為他的金援,才會讓更多的少女受害。」
▲律師林智群認為,黃子佼最大的惡就是「平庸之惡」,骯髒無比。(圖/合成圖)
林智群指出,根據法院一審判決書,黃子佼自2013年起即加入「創意私房」論壇,10年內購買了2259部未成年少女影片,成為高級會員。他所收藏的影片,多數是尚未發育的女孩,手持學生證,對鏡頭裸露甚至進行猥褻動作。林智群指出,這些內容的背後,是孩子被一步步誘導、脅迫,而拍下這些猥褻照片,甚至其中一名少女被迫拍下2百多部影片,其中甚至有性侵畫面。
林智群強調,黃子佼這些會員的金援,正是讓「創意私房」可以持續運作,甚至誘騙更多被害少女的主因,「他就是共犯,是供應鏈的一部分」。
他認為,「黃子佼最大的惡就是『平庸的惡』,他覺得自己只是出錢,但他沒有看到這些少女被性剝削或是被威脅恐嚇,他只是一個出錢的人,看起來很乾淨,事實上是骯髒無比。」
▲黃子佼一審被判刑8個月,目前上訴二審中。(圖/記者吳銘峯攝)
黃子佼自辯「不知道對象未成年」、「購買是為了紓壓」,林智群直批:「這種辯詞很爛。他買的是明顯未發育的小女孩影片,不可能是『不小心』。」他認為黃子佼自己也有女兒,卻對別人的女兒做出這種「下流的事」,令他無法理解。
至於一審僅判黃子佼8月刑期,林智群直言「太輕」,認為司法應以此案立下標準,不宜輕判,如果易科罰金,除了讓社會大眾失望外,也會對潛在的加害者如黃子佼等有鼓勵效果,因為「檢察官查了老半天查到我,雖然讓我覺得很丟臉,但後還是可以用錢解決啊!」因此他主張二審應該要加重判刑。
有人認為應該給黃子佼「留一口飯」,讓他有機會復出演藝圈,林智群則持反對意見,「他一年賺5、6千萬,基本上不用為他擔心有沒有那口飯吃,他已經賺非常多錢。」他更建議黃子佼未來從事與演藝圈無關的工作,「最好不要碰到小女孩,很簡單,因為大家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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