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右)遭酒醉乘客毆打。(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今(18日)凌晨發生一起糾紛,一名計程車司機載2名酒客返回住處,抵達時,司機請乘客下車,但乘客認為司機態度差,便揮拳打中司機頭部、扯衣服,司機掏出甩棍揮舞自保,氣炸要向乘客提告,不過一般民眾不得持有甩棍,警方將依法處拘留3日或3萬元以下罰鍰。
事故發生在18日凌晨3點多,警方獲報,三民區哈爾濱街、山東街口發生拉扯糾紛。員警到場時,發現是一部計程車司機、2名乘客發生口角,但雙方已無衝突,司機則氣炸,表示要自行到醫院驗傷,對乘客提告傷害。
▲乘客嫌司機態度差,揮拳毆打人。(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計程車司機掏出甩棍自保,沒想到違法了。(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調查,當時47歲廖姓計程車司機搭載2名酒客返回住處,到達時,廖男請乘客下車,但已酒醉的56歲賴姓乘客認為運將口氣不佳,揮拳打中運將的頭部,且對他拉扯衣服,廖姓運將氣不過,掏出甩棍揮舞自保。
警方表示,甩棍屬於公告警械,一般民眾不得持有,廖姓計程車司機持有甩棍部分,將依違反社維法第63條「攜帶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移請裁處,可處拘留3日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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