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也在內!民眾黨翻綠過去國會改革案 罰則更重「人民偽證要被關」

▲▼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黃珊珊等人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黃珊珊等人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17、21日審查藍白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民進黨痛批程序黑箱、違憲擴權,引來上萬名民眾在立院旁抗議,由於24日將續審國會改革,恐再上演表決大戰,使民眾黨2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比對過去民進黨立委提案的國會改革版本,發現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內,都提出過更罰則更重、對象也有人民的版本。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23日下午率其他7名立委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黃國昌表示,最近堂堂的執政黨民進黨,造謠功力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到底是在散播假訊息,還是在進行認知作戰,竟說這次國會改革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授意進行的擴權,「我可以負責任地跟大家報告,沒有人授意我推動國會改革。」

▲▼民眾黨團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黃國昌提及,反而是12年前在台灣智庫時,跟一群學者幫民進黨研擬國會改革的草案,後來民進黨也拿去提案,所以把民進黨包括時任立委林佳龍2012年的提案、2016年時任立委尤美女與顧立雄的國會改革提案,都列印下來對外公布。

黃國昌指出,這次藍白提出的國會改革版本,比當初林佳龍、尤美女、顧立雄等綠委的版本還要限縮很多,「如果我們的版本叫『擴權』,那民進黨當初提的版本又是什麼呢?」

黃國昌舉例,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2012年擔任立委時曾說「調查權本來就應該是立法院的職權,調查權被編到監察院,本來就是我國體制上的混亂,⋯我們至少應該把國會的調查權,以及實施調查權會用到的聽證制度建立起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跟鄭麗君委員、陳其邁委員與吳宜臻委員具體提案。」

黃國昌再提,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2012年也說「讓國會立委職權更行完備,而不是像缺了牙的老虎,否則弱勢的國會要如何監督政府,尤其我們的政府現在如此失能,但是如果我們的民主文化與公民社會文化還存有障礙,徒法也不足以自行!」當初包括他在內的學者不計報酬幫民進黨寫立法院行使法修正草案,召集人就是鄭麗君,「請問當時的鄭麗君現在在哪裡?」

▲▼民眾黨團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而黃國昌也拿出2012年9月15日(提案13813號)林佳龍、陳亭妃、黃偉哲、管碧玲、劉建國、許智傑、鄭麗君、李昆澤、何欣純、邱志偉、蔡其昌、吳秉叡版本,「若受調閱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拒絕提供資料或虛偽陳述或提出內容不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黃國昌指出,對照藍白提出的版本為處罰1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且立院要課予行政罰鍰門檻非常高,要經過院會決議,「請問民進黨,你們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不配合調查課處罰鍰時,程序有我們這麼嚴謹嗎?」且民進黨當初設計的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刑事處罰,「如果我們叫擴權,民進黨的是什麼?是濫權嗎?還是獨裁國家?」

▲▼民眾黨團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隨後,黃國昌再比較2013年10月8日(委員提案15904)林佳龍、陳亭妃、陳其邁等人修法增加國會調查權、提案權,得詢問「政府機關」、「部隊」、「公法人」、「團體」,當時可詢問對象就包括部隊,「為什麼以前他們提『部隊』就是很好的提案,我們提『部隊』就是配合北京刺探國家機密?」多少役男服役時遭到不當對待,因此到立法院陳情,所以當國會要進行聽證調查制度,如果不請部隊回答,要找誰回答?

2016年(提案18353號)尤美女、 顧立雄、蘇巧慧、吳思瑤版本寫道,「調查小組得將涉有犯罪嫌疑者,移送司法追訴、處罰2至10萬,連續處罰4至20萬起跳。」黃國昌質疑,為什麼現在對外造謠、恐嚇人民的蘇巧慧,當時為建立國會調查權時提出此案,然而現今版本比當時更溫和,卻開始配合認知作戰、破口大罵?

另外,民眾黨也拿出立院公報第82卷第55期院會紀錄,當時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內,認為聽證會證人拒絕出席作證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虛偽陳述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黨團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團召開「陽光 改革 反貪腐」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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