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打臉民進黨4000字長文! 陳菁徽談藐視國會、聽證、調查權

▲陳菁徽負傷上陣。(圖/記者陳煥成攝)

▲陳菁徽。(圖/記者陳煥成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對於近日熱議的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3日)在臉書上貼出長達4000多字的「這是篇會讓民進黨崩潰的打臉文」,其中,針對外界質疑的藐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進一步說明,呼籲大家理性去思辨,與他們一起成為推動國會改革的一份子。

針對綠營指出,國民黨的修法,是要懲罰官員說謊、把民眾請來立法院問話,陳菁徽說,到底誰會反對官員故意說謊、隱匿?尤其在現在國會,官員通常一說私底下報告,委員都乖乖聽話不在台上問,且2008年,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就提出藐視國會罪;2012年林佳龍也提出修法要求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都要向立法院交資料;1993年沈富雄、陳水扁、柯建銘提案的「立法院聽證調查法草案」,就指聽證人拒絕出席,或違反本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款,虛偽陳述者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藐視國會不會針對一般民眾」,陳菁徽說,藐視國會只針對官員,聽證調查權針對重大政策,而且若被調查的對象拒絕、推延、隱匿不提供,立法院須經院會決議,並超過半數立委投票同意,才能處以罰款。而且,這完全就是美國、法國等許多國家的國會,現在正運行的制度,當然,也是民進黨過去大力主張的改革方向。

國會聽證、調查權可以叫台積電交半導體秘密嗎?陳菁徽指出,調查委員會有「保密義務」,外交國防等秘密一概以秘密行之,其實現在立法院開會就是這樣進行的,只是聽證會比照而已,國民有誠實作證之義務,立委有合法調閱保密之責任,這個是基本ABC。

陳菁徽進一步指出,國民黨要修正的第59-1條、第59-5條文,「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可以拒絕證言、表達意見,這種重大的營業秘密,當然可以拒絕。她舉例,西方民主國家的聽證會影片,美國覺得TikTok可能造成國家安全或兒童網絡安全問題,不就開聽證會?結果有妨礙營業秘密、商業機密嗎?連祖克伯都出席過8次聽證調查,來檢討社群平台與線上兒童性剝削犯罪的關聯。不就代表重大議題才會聽證?這些聽證有妨礙秘密嗎?

因此,陳菁徽說,在台灣若覺得高端、超思蛋、快篩有弊案,或者iMB詐騙案,國會也可以開聽證會調查,這樣不好嗎?聽證調查權,難道只有特定政黨委員用得到嗎?這是所有政黨的國會立委,都能替人民行使的監督權力,今天卻只有民進黨反對,不覺得心虛的很可疑嗎?

陳菁徽說,而且從制度實踐來看,聽證調查權最常用來調查國安以及重大社會議題,台灣面臨武力威脅,又常常有社福、社政重大議題,用聽證權來調查,難道是壞事嗎?「不然最簡單的,台灣民主國家,啥事情都公開上網,哪個委員要調查台積電營業秘密,不會被出征到下台?光想就知道不合理。不要再鬼打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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