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大生性侵學妹!挨告嘴秋狂嗆:破麻、肉便器 要進去蹲了

▲桃園市吳姓男子前年1月間邀約女友至台北遊玩,晚間趁借宿桃園友人住處時,強扣手機不讓與家人連絡,還趁機硬上性侵得逞,後來因細故與友人持棍棒毆打女友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高雄一名男大生性侵學妹,挨告後雖寫道歉信、和解書,但又對學妹口出惡言,法官不給予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大學生不顧當時正在交往學妹的感受,硬上對方挨告,沒想到他竟痛罵對方「破麻」、「肉便器」等汙言穢語,還在大庭廣眾之下抓女友的屁股。一審法官判男大生1年10月有期徒刑,9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

判決書指出,男大生與學妹在2019年下半年成為男女朋友,2019年12月某日凌晨,男大生要求女友留宿在他的宿舍內,沒想到他竟趁此機會扒掉女友內褲,雙手強壓女友雙手企圖性侵,所幸女友奮力掙扎,這才沒有得逞。

男大生2020年7月間與女友外出旅遊投宿民宿,凌晨他見女友熟睡,竟指侵對方,氣得女友分手並報警處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男大生的悔過書、道歉信、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話通聯記錄等,以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調查報告書後,認為他犯行明確,實屬不該。

雖然雙方已達成和解,但事後因男大生對女友口出惡言,用「破麻」、「別人的toy」、「室內樂的肉便器」等詞稱呼她,稱「就算妳讓3個不認識的男性輪流瘋狂內射,然後還被錄影丟到網路上」、「我就負責把妳的洞戳大給別人X」,甚至還在公眾場合襲臀等行為,讓女友氣炸。她向法院表示,「我看不出對方是真心道歉」、「我未原諒對方,不希望男大生可以緩刑」。

一審最後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男大生有期徒刑1年6月;又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男大生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9日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1年4月,其餘上訴駁回,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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