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幕僚遭爆盧砲+性騷 他評「國民懶X」挨告!判賠10萬確定

▲▼最高法院外觀,最高法院示意圖,最高法院2023年新外觀。(圖/記者吳銘峯攝)

▲高虹安幕僚田政弘遭爆料性醜聞,求償獲得最高法院判賠10萬元確定。(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任民進黨立委國會助理、之後改擔任新竹市長高虹安幕僚的田政弘,2019年間被多名女子在網路爆料性醜聞,學運青年楊尚恩發文挺被害人,並以不雅字眼稱呼田男。田男提告求償100萬元,最高法院審理後,判准賠償10萬元確定。

以「田昀凡」之名上電視政論節目,並開直播的男子田政弘,其實是台大法律系高材生。他曾任民進黨某立委國會助理,2016年起常在政論節目與媒體專欄撰文為小英政策發聲,被視為「台派英粉」代表,視為獨派政治新星。他消失匿跡一段時間後,後來改投高虹安,擔任新竹市工策會副總幹事。

但2019年8月間,張姓女子在臉書上發文「他沒有強暴我,但我不會說那是合意性交…」,稱雖然不是性侵,但田男用類似PUA(Pick Up Artist:意指利用心理學搭訕或獵捕他人的技巧)的手法,迫使她與田男發生性關係,並且在發生關係的前後態度完全不同,使她的憂鬱症後續因此發作。女子更說,她還向多人查證,發現有最少2名女子與田男間有類似經驗。

女子的發文也引起重視,社運青年楊尚恩在臉書貼文聲援女方,指田男曾是因亂搞男女關係遭自由台灣黨開除,嗆田是「國民懶叫」及社運約砲狗等等。2篇文章引起網友重視不斷轉傳,讓田男消失匿跡。

田男不滿,認為2人的文章,使人對他產生「他曾係利用社會運動與政黨活動以達成個人感情目的以及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並因此遭到政黨開除」、「他利用粉絲專頁與網路影響力,對他人進行攻擊或惡意檢舉」等錯誤認識,已嚴重貶損他之名譽權,起訴連帶求償1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女子發言乃基於自己經驗,並善盡查證義務,無須賠償;至於楊男轉發也無惡意,僅使用「國民懶叫」四字不合宜,這部分判賠8萬元。上訴二審後,也僅針對這四字加碼改判賠10萬元。田男再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田男確定獲賠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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