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北前議員王淑慧詐335萬 判刑5年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王淑慧。(圖/翻攝自王淑慧臉書)

▲新北市前議員王淑慧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定讞。 (圖/翻攝王淑慧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經在立法院搶過提案紙塞入嘴巴內,而被外國媒體報導的民進黨籍新北市前議員王淑慧,遭檢方指控詐領助理補助費以及春節慰勞金等,共計335萬餘元,提起公訴。一審將王女重判9年,二審改減輕為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王淑慧在台北縣議會改制前,自1990年起就連續當選3屆議員,直到2002年間更轉戰立法委員,並順利連任成功,擔任立委到2008年為止。在立委任內她還曾在立法院討論與大陸三通「兩岸直航條款」的提案時,搶過提案紙塞入嘴巴內,被國民黨立委拉頭髮搶奪,但仍未讓她將文件吐出;之後她吐出文件並當場撕毀。精彩的演出也因此登上英國《太陽報》報導全世界「最強議會」中上榜。而2010年間新北市改制後,她又轉回議員跑道,連任3屆議員。

不過檢方查出,她2011年起開始涉嫌詐領助理費。她聘用林姓男子擔任助理,雙方約定只給部分助理費,林男也同意配合;但王淑慧卻拿聘書向議會申請全額公費助理補助款。此外,她也聘用林姓女子擔任助理,但林女因擔心影響到原本可以領取的勞工保險,因此雙方合謀以他人名義詐領助理費。另外王淑慧也在2014年間,以親戚為人頭戶,詐領助理費。檢方查證屬實,認定她詐領共385萬餘元,提起公訴。

王淑慧在檢方起訴時坦承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起訴當時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但沒想到一審法院審理時,王淑慧卻矢口否認,法院審理後,認定她詐領共335萬餘元,但考量她翻譯前詞,重判有期徒刑9年。

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後,王淑慧又改口坦承。高院因此改判她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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