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擁槍被搜索 拿玩具槍蒙混遭警識破...後車廂搜出霰彈槍!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在劉男的後車廂搜出改造霰彈槍。(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南投縣1名63歲劉姓男子涉嫌擁有改造槍枝,台中警方獲報前往劉男住處搜索,他起初從後車廂拿出一把玩具槍應付警方,儘管警方未輕易相信劉男,在屋內翻箱倒櫃卻一無所獲,但警方突然驚覺劉男自證的動作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後來果真在劉男車內起獲一把改造霰彈槍、槍機4支及子彈等證物,近日南投地檢署依槍砲罪將他起訴。

台中市刑大偵三隊指出,去年底接獲線報,稱南投縣劉姓工人非法持有槍枝,曾在住處旁練習射擊,經蒐證調查完備,今年1月前往劉男老家搜索。

警方到場時,劉男故作鎮定,先從後車廂拿出一把玩具槍配合調查,稱「是誤會」,經警方確認也確實並非是改造槍枝,接著警方前往屋內搜索,仍未查獲其他相關證據,就在準備離開時,有員警想到劉男車輛尚未搜索,回頭打開其後車廂,當場查扣改造霰彈槍、槍機、子彈等贓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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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獲一把改造霰彈槍、槍機4支及子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劉男向警方辯稱,槍枝和子彈分別是在網路和不同賣家購買,純粹是享受射擊的快感,沒有從事不法。全案警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劉男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近日偵結,認劉男涉案事證明確,將他起訴。

警方呼籲,切勿將自身及他人置於危險之中,不要以身試法持有、買賣或改造非法槍械。持有制式或非制式槍械處罰刑度相同,製造、販賣及持有非法槍械刑責重大,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此外,模擬槍亦納入管理處罰範疇,非經依法申請許可不能擅自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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