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美豬洗產地? 薛瑞元翻《食安法》:是產地標示不實

▲▼陳建仁報告總預算案 詢答 薛瑞元 公費疫苗相關             。(圖/記者屠惠剛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圖/記者屠惠剛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日前桃園市政府查獲有進口美豬的業者,將產地標示為「加拿大」,引來民眾擔憂食安問題,衛福部常務次長王必勝昨被問到此案時表示,將產地由美國改標成加拿大為「標示不實」,與「洗產地」的概念不同。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13日)受訪時,說明兩者的差異,並強調此案是「標示不實」,在食安上並沒有問題,不過,不論是標示不實或洗產地,都是《食安法》不允許的。

對於業者將美國豬肉的產地標示為加拿大,薛瑞元指出,《食安法》將類似的違反事件分成兩類,第一類是有不良的添加物或是用藥超標等,這些可能會對人體產生健康危害,這種就是比較嚴格定義的食安問題,第二類是像標示不實,不論是產地的標示或者是成分的標示。

薛瑞元比喻,像是水產品中,業者如果把「大比目魚」標示為「鱈魚」,這兩種魚都可以吃,所以它不會有食安的問題,「標示不實不等於食安有問題」,但是用低價品標成高價,那這就是詐欺。

薛瑞元點出,在《食安法》裡面,這兩種類型都是重罰,雖然處罰都是處罰,但是對於民眾的影響,一個是吃了身體會有影響,一個是賠錢,兩者還是不大一樣,但這種行為還是很可惡。

至於對於王必勝所說「此案並不能稱為洗產地」,薛瑞元也回應,嚴格來說,如果A國的產品,先到B國去,變成B國做為產地,再輸出到C國,這個叫「洗產地」,但此案是業者將美國豬肉進口來台,加工後再標成加拿大豬肉,「它並沒有進加拿大」,所以不算洗產地,這應該是「標示不實」。

▼衛福部常務次長王必勝。(圖/記者屠惠剛攝)

▼衛福部常務次長王必勝。(圖/記者屠惠剛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